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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不仅影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且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重要因素,并对我国社会的稳定有着直接影响。妥善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有利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进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和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逐步的过程,应综合采用多种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本文对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我国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原因,并提出了合理、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途径,最后就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本篇文章共由五个部分构成。文章的开头是问题的提出,同时阐述了合理、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大意义。第一部分是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的分析,这一部分主要介绍并分析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深远影响的两大理论,即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人口流动模式和托达罗人口流动模式。 第二部分运用数据对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行业、就业地区、收入及转移状况进行分析,说明我国农村劳动力从传统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速度总体上较快,但是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我国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从传统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的力度较大,农村居民收入较高,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传统农业部门中滞留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居民收入较低,中西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要比东部地区大得多。 第三部分探析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原因。一方面,由于耕地、人口比例失调,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等原因,农业自身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不能容纳所有农村劳动力以达到充分就业,出现农业发展排挤劳动力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及“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造成被农业发展排挤出来的劳动力难以成功转移到其他领域。 第四部分探讨合理、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途径。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因此,各地区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时不可能是一种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