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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是伴随着民主行政的深入发展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持续运用而兴起的一种新颖的公共行政管理理念,它是当今结合公众参与政府的复兴运动与政府绩效评估运动两种时代潮流的一种全新的制度安排。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本质内涵在于作为政府直接服务对象的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效率、结果、质量和能力等进行评估、表达需求的过程。通过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能够有效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沟通、促进政府根据公众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提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上的绩效水平。近年来,随着我国“执政为民”理念的深入贯彻以及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各种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活动也在我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但是,由于在评估导向、参与环节、信息公开、绩效改进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使得我国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活动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因而有效的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必然要求在四个核心维度,即公众主导度、参与深入度、信息透明度、互动沟通度上得到提升和满足。而“全过程参与”作为一种现实的路径突破,为综合提升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四大核心维度、提高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持续性提供了思路。美国衣阿华州开展的“公众发起的绩效评估(Citizen Initiated Performance Assessment, CIPA)”项目,便是以公众为主导,尝试让公众全过程地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其中的许多经验和成果,为探索我国公众全过程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路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要构建起我国公众全过程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系统体系来,必须着力加强在法规制度、观念意识、参与渠道、绩效改进以及民间力量培育等方面的建设。并且在结合我国现实国情以及各地成功的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一条具体可行的操作路径来,最终让公众能够全过程地参与包括规划、评估、公布、反馈在内的政府绩效评估各个阶段的工作,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