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社会责任是当今各国公司法学者,立法者、公司经营者、投资者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是传统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挑战。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是单纯的营利性组织。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公司的经营活动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的负面的影响。公司只顾股东和经营者的利益,而漠视甚至践踏劳动者、消费者、竞争者和其他社会人众的利益。因此,适当纠正过去过分强调以公司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的传统公司法理念,谋求新的理论和制度以适当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已势在必行。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部分,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外延。本文试图在介绍各种学说的基础上,从相关利益者角度阐述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与性质。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其利益相关者担负的一种责任,是公司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尽可能地增进其他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的社会责任是对公司营利最大化目标的一种修正,即要求公司追求利益最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外延应包括公司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责任,公司对其员工、消费者、所在社区以及整个社会(主要是环境责任)。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和核心内容是其应承担的各种法律义务。第二部分,本文主要从三个角度探讨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第一,经济学基础。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一个市场共同体,各种利益相关者都会影响和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要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要为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谋利,向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尽责。第二,社会学基础。社会是不同成员、组织、阶层的集合体。各成员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相互依存的。社会对各个成员,社会各个成员之间会产生各种要求。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对这种期望和要求作出积极有效的回应。第三,法学基础。这部分从法理学,经济法学的角度解释公司社会责任的理由。法理学中的道德与法律,权利与义务,社会利益观等理论都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有力的理由。从经济法理论来讲,经济法就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公司有时并不能自发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国家以立法形式强制或引导其承担社会责任。第三部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的治理结构。在考察国外的相关制度,重点是英美的“相关利益者制度”和欧洲人陆国家的“员工参与制度”,和梳理我国现有的制度,特别是新公司法中确立的职工参与制度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为落实公司社会责任必须加强我国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