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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移是一个热点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注重“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到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说明政府将会有部分职能以不同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转移。体育社会组织作为承接其职能转移的重要载体,近几年的大量兴起也为政府改革提供了更多可能。这一职能转承对于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显得十分必要。体育社会组织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对象,既有助于强化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又能够促使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给体育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广州市作为中国较早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沿海发达城市,体育事业发展水平较高,不但政府体育部门工作成绩显著,民间、体育社会组织力量也蓬勃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社会组织间关系也在不断重新协调和定位。长期以来体育行政部门“既管理又办理”的管理体制及其工作方式,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也导致大部分按照政府发展体育需要“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体育社会组织缺乏自下而上的民间自我调节、自我发展机制。 本研究从政府职能转移与体育社会组织承接的相关关系视角出发,通过系统地对广州市体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情况、广州市体育局行政机关职能情况、广州市体育局机构设置、直属单位、政府职能转移方式等方面情况进行阐述;同时对广州市体育社会组织的基本现状包括(体育社会组织负责人、经费来源、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广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情况,以及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的思考,为促进广州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组织共同发展体育事业的格局提供政策性建议。在此基础上,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对我国各级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构建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