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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是体育社会组织的主体,数量占到90%以上,是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重要组织平台和活动载体,在促进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满足基层百姓体育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更好的促进番禺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不断满足番禺区基层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以及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对番禺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进行了调查,分析其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本研究结论如下: (1)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是指:在城市所辖的街道以及社区范围内,在农村地区的乡镇和村落范围内,基层居(村)民为了满足体育兴趣、爱好,提高身体素质,自愿成立和参加的,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体育活动且达不到社团法人登记条件的,在基层乡镇(街道)、社区(村落)范围内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2)番禺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主要以单项体育协会和健身活动站点为主,尽管近年来针对社会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已经出台了政策措施,但是符合备案条件并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备案的组织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 (3)番禺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方式以基层群众自发成立为主,管理方式上也是组织自身管理为主,这些组织除具有一般社会组织所具有的特征,还具有非常强的地域性特征,且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4)番禺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大部分成员文化水平较高,同体育人口的整体文化水平相比,文化水平高的人更倾向于参加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大多数组织比较稳定,多数成员参与组织活动的时间在3年以上,研究发现,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稳定性与组织中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指导水平有正向相关关系。 (5)目前番禺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主要存在缺乏场地设施、缺乏活动经费、缺乏组织和指导人才、缺少特色健身项目、缺乏制度保障、体育行政部门不够重视、缺乏信息交流和行政干扰大等问题。尽管近年来体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和对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训大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促进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依然不能满足基层群众不断增强的体育需求。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针对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需求进行体制改革以扶持和促进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