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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基于经济管理活动的需要产生的,并随着经济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必要保证。从管制的角度,会计信息披露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信息的一种行为,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信息租金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有效市场理论,上市公司有动机主动披露信息,以降低代理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利用信息优势地位向市场传递“利好”信号,使股价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价值。在实践中,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形象,改善与投资者关系,推动公司经营健康发展。本文借鉴国内外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旨在探讨如何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本文通过界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概念,阐述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五大理论基础,分析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和影响因素,结合信息偏差理论揭示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实证检验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的相关性,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了提高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