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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是当代刑法的热门话题。1979年刑法颁行以来,学界关于刑事法治中人权保障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这一领域仍存有尚待发掘的地方。关于人权保障与我国刑法的完善的研究就是如此,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够系统深入。而且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基于此,笔者选择了《人权保障与我国刑法的完善》作为硕士论文选题。除目录、参考文献外,论文共分为导言、正文、结语三大部分。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观点及论证理由如下:1.人权保障是当代刑法的热门话题。我国1997年刑法进一步强化了当代刑法对人权的全面而有效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进一步规定;对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保护的强化:有关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较为完备的规定;刑罚人道化的强化。1997年刑法对在人权保障方面也留有不足之处,亟待完善,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表述和及其在刑法中的贯彻尚存缺憾:死刑的设置仍然过于宽泛,尚待进一步限制和减少;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保安处分制度亟待在刑法中增设;此外,刑法宪法化也是一个与刑法完善相关的问题。2.宪法对刑法的限制是人权保障的必然选择。基于人权保障的需要,我国目前宪法对刑法的限制亟待加强。发挥宪法对刑法的限制、决定作用,实现刑法宪法化,是我们考虑在刑法立法中贯彻人权保障原则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3.罪刑法定原则是一项保护人权的基本原则。1997年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表述和立法贯彻方面尚待进一步完善,才能充分发挥罪刑法定原则的机能,切实保障人权。4.刑法中的一些有碍于人权保障的具体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例如,限制和减少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死刑罪名,合理限制空白罪状,在刑法中确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保安处分制度,以及完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