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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激励问题一直是公司治理机制研究的主旋律,而高管的股权激励是政商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自2006年我国政府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是,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股权激励是否真的可以提高管理者的人力资本投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至今仍未有定论。国企高管与国有股东事前签订的薪酬契约是不完全的,对于股权激励效果的研究需要从双方的决策机制进行分析,本文尝试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最新研究范式——契约参照点模型,从非契约性投资视角研究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有效性的问题。 本文构建了国有上市公司高管非契约性投资的参照点效应模型,讨论了不同程度的股权分配会对经理人的决策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股权分配是否会影响国有上市公司和经理人的总效用。如果将剩余索取权分配给投资重要的一方,可以提高该方的外部选择权,投资重要的一方因此而获得更高的剩余,这样就能减少其事前专用性投资的激励扭曲,实现次优效率。当交易一方授予另一方适当的产权时,交易双方的关系就从独立的市场交易变成了企业的内部交易,高管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对自己的专用性人力资本进行非契约性投资,进而提高了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文以2009-2014年的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构建了非契约性投资指标,采用联立方程模型验证了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有效性的问题。实证结果表明:国企经理人股权激励、高管非契约性投资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之间相互促进,即在合理范围内,股权激励可以激励国企高管的非契约性投资行为,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公司的经营业绩越好,越能增加国企经理人持股愿望和高管进行非契约性投资的动机。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完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加强对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监管;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