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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属于无形知识产权,相对于有形财产的产权而言更复杂,因此由商标权的使用所引起的纠纷也更难解决。近期最典型的商标产权纠纷案件当属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品牌之争。尽管经过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于2013年5月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从法律上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完全收回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但是商标权作为一种产权的实际存在形式,其内涵有必要用经济学和法学进行解释和论证。商标产权纠纷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商标的假冒、仿冒等商标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问题;其二是商标许可使用中产生的权利纠纷问题。作为无形知识产权,商标权不同于有体财产权。商标权被侵犯这一行为不会受到商标本身的限制,因为知识产品可以无限复制。一件有形产品被盗窃之后,该产品的所有者甲无法在继续使用它,甲会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夺回自己的财产权。而商标权被非法使用这一行为并不阻止其所有者使用该商标,因此这种侵害行为不能被立即发现,导致了商标这类知识产品的保护成本异常的高昂。此外,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甲拥有一种创新性的思想不能阻止乙也拥有同样的思想。商标一般由语言和符号组成,语言对于多数人来讲都是通用的,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商标如果通用性大于其显著性,则它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法律保护这种商标的成本太高,以至于超过了这种商标带来的收益。因此,商标侵权现象很普遍,商标所有者维权的成本也较高。商标许可使用中出现的权利纠纷往往更加复杂,因为最初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并不完全,商标权的许可范围、商标增值后如何分配利益等问题往往会被忽略。而一旦商标被许可人通过商标的使用提升了其品牌价值,双方往往会产生利益的纠纷。从法律上来讲,商标注册人为商标的所有权人,但是商标的价值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必然会发生价值的增值或者贬值,这与使用商标进行经营的人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商标权被许可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会使得商誉增加或者降低,从而会产生外部性。由于在现实中,签订合同的双方交易成本为正,根据科斯的理论,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产权便无法得到清楚的界定。商标权作为一种产权也可分割,其使用权在分割出去的情况下,必然会有一种属性落入公共领域,很难界定这部分属性所带来的收益归属哪一方或者如何分配。根据制度经济学中的法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以及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些理论对商标权和商标产权纠纷问题进行重新解读,进而提出一种更为经济的解决办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本文主体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本篇论文的引言。主要讲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综述,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构,以及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讲述商标的本质和功能。分析商标权首先要弄清楚商标的本质含义,分析商标存在的意义和使用商标的功能。在明确商标的本质后,进一步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商标权作为一种无形产权的特殊属性。第三部分论述我国商标产权纠纷存在的问题种类和现状。第四部分为本章的主体部分,主要运用法经济学的知识具体分析商标产权纠纷的诱因、商标侵权对市场各个主体的影响。第五部分为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商标权之争说明商标权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外部性,由于交易成本过高无法衡量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的增值具体归属哪一方。此外还分析了“王老吉”红罐包装设计权利应归属于哪一万。第六部分为解决方法与对策。主要根据经济学分析中得出的结论提出在商标权纠纷中可以使得双方收益最大、成本最小的解决方案。并对于我国商标管理制度中和现实经济生活有差距的规定提出建议,使得根据商标法得出的裁决更加符合现实和更加具有公平正义性。目前,国内对于商标权纠纷问题大都从法学的角度进行研究,从经济学角度对此进行论证的较少。本文在总结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结合关于商标的法学理论,提出了产生商标权纠纷的经济学根源,并根据所分析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