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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坡类型墓葬是探讨仰韶文化早期埋葬习俗及社会性质等问题的重要依据,墓葬资料的作用不仅限于文化分期及埋葬制度,也涉及婚姻家庭、社会性质乃至宗教观念诸多方面,而相关研究的立足点则在于一次性使用(埋葬)过程。即便是“二次葬”,同一座墓葬的不同人骨个体也是同时迁入而一次性填埋的。近年来,在墓葬发掘及相关研究中,埋藏性人骨位置结构异常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进展。反观半坡类型墓葬的认知结果,即便对人骨位置结构异常现象有所关注,往往也被一次性使用过程所掩盖。这种观点长期不被质疑的原因,就在于埋葬过程被视为分类标准,并以“一次葬”和“二次葬”来概括。事实上,埋葬过程本身就是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若以埋葬过程作为分类标准,难免导致以主观判断取代科学分析的认知偏差。相反,若以客观揭示位置结构异常的人骨埋藏特征为分类标准,不仅有助于分析人骨埋藏特征的形成过程、形成条件和形成原因等,也有助于探讨丧葬行为背后的社会观念。由于墓穴部分一般不做解剖清理,埋藏堆积证据无迹可寻。但半坡类型墓葬的人骨埋藏特征,明显可分为五类:骨骼基本完整而有序、局部骨骼位移或缺失、整体位移且放置整齐、整体位移而摆放凌乱、骨骼零星或严重缺失。通过分析这些人骨埋藏特征的形成过程、形成条件及原因,绝大多数人骨位置结构异常现象,可以排除生前行为及原始埋藏过程中的自然因素以及后期埋藏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即人骨埋藏特征中的位置结构异常多为埋葬过程的丧葬行为所致。进而,通过对单人墓和合葬墓人骨埋藏特征的综合分析,可以判定半坡类型墓穴的使用过程主要包括一次性使用和多次使用两大类。而所谓一次性使用的判断依据,主要基于人骨个体的原始埋藏姿势不曾被扰动。人为因素是导致墓葬人骨位置结构异常的主要原因,并可进一步区分为推挤、扰乱、整体迁出和整体迁入等不同形式。即入葬后人为活动的目的并不完全一致,或是为了获得必要的活动空间或合葬空间,或是刻意扰乱尸骨,或是为了再次安葬。无论如何,入葬后的人为活动应属社会性行为,直接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埋葬习俗及社会观念。这些人骨位置结构异常现象,明显可分别对应多人多次合葬、扰乱葬和二次葬等。其中,在以往的半坡类型墓葬研究中,不曾确认有多人多次合葬和扰乱葬的存在。扰乱葬或谓“二次扰乱葬”,虽然首先确认于甘青地区史前墓葬,但并非这一地区特有的葬俗,至少可以追溯到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而齐家文化、寺洼文化中的多人多次合葬现象,似乎也很难完全排除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埋葬习俗所存在的渊源关系。墓葬结构、人骨、随葬品以及填土堆积,皆有可能成为分析墓穴多次使用的重要依据。仅以人骨埋藏特征为依据探讨墓穴的使用过程,虽能说明一些问题,但证据有些单薄。因此,考古地层学的基础作用固然重要,但也需要借鉴埋藏学方法。水平式整体清理墓穴的发掘方法,致使绝大多数墓葬丧失了填埋堆积信息。西坡墓地虽未进行解剖发掘,但对填埋堆积信息的记录较为详细,可以从埋藏学角度分析墓穴的使用过程(以M29为例),分析结果也证实了埋藏学分析方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解剖发掘不应仅限于地表坟丘,更应包括墓穴(含墓道)部分,发掘过程中也需要随时关注并记录相关的填埋堆积信息。扰乱葬、多人多次合葬等涉及墓穴使用过程研究结果,打破了所有墓葬均为“一次埋葬”的传统观念,一定程度地拓展了墓葬研究的理念与视野。这些研究成果不仅凸显了解剖发掘墓葬的必要性,也有助于丧葬观念、家庭及族群观念等理论问题的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