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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了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历经解放战争、经济建设过渡时期的发展,妇联组织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进一步凸现出来,“文化大革命”中断了妇联组织的发展进程,妇联组织陷入瘫痪,妇联工作也一度陷入停滞,改革开放后妇联组织得以重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一步明确组织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为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推动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不断改革创新。 由于中国妇联组织的特殊性,在对妇联组织性质的定义方面,国内学术界和妇联组织内部也一直都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观点,对妇联基本职能的认识和定位也经历了相当曲折而漫长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府机构的职能改革和转换,妇联组织也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在推动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了转变和改革。 同时,也存在着妇联组织对自身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双重角色定位的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等问题,对工作内容的定位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差距,由于妇联组织的性质、地位和存在的政治局限性,造成在处理与其他民间妇女组织的关系时存在矛盾。妇联组织要更好地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就必须发挥好自身既是非政府组织、又是政府组织这一双重身份的作用,找准自己在党委、政府和妇女之间的定位,处理好与党委、政府以及与其他民间妇女组织的关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创新型妇联组织,开展对组织功能与工作内容的改革创新,妥善处理与其他民间妇女组织的关系,才能切实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功能,才能动员和带领妇女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做出妇联组织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