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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鬼神崇拜产生了祭祀之礼。祭祀之礼的形成可以说标志着华夏族民族宗教的形成。而祭祀之礼所确立的一系列的带有伦理性的祭祀规则可以说是调整氏族内部关系的主要依据。而祭祀之礼所包涵的核心理念“敬”渗入宗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以“敬”为核心的礼制,产生了“德”的治国理念即礼治。进入春秋时期后,礼治弊端逐渐暴露。主要表现为:宗法制、分封制严重制约了国家机器的运转及社会秩序的稳定且旧有的赋税制度无法适应长期的战争形势。于是,各国纷纷改革变法。但这一时期的改革变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时社会的阶级构成。归根到底,这时期的法治对于礼治只是一个修正、弥补或者涵盖的关系。进入战国后,阶级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原因在于春秋时期至战国时期的一系列赋税改革极大削弱了农者对贵族阶级的依赖。另外,铁质工具的广泛应用直接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造就了新兴地主阶级。新兴地主阶级走向历史舞台之后,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对于礼治是持完全否定态度,其目的在于重新构建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社会秩序。所以,这一时期礼与法的关系是法治替代礼治。从此,法治思想成为中国历代王朝统治之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