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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国都面临未成年人犯罪增长、犯罪率攀升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共分四个部分,从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概念入手,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和特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提出要加强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立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触犯刑法的行为。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主要表现为:在违法犯罪主体上18周岁以下的外来青少年和边缘青少年犯罪突出;在违法犯罪类型方面,盗窃、抢劫突出;在犯罪年龄上低龄化趋势明显;从犯罪形式来看,团伙犯罪趋势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复杂的原因,未成年人自身个体因素、家庭环境影响、学校教育功能缺失、社会不良影响都构成了未成年人犯罪原因。预防未成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笔者认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键要从源头上预防,必须加强青少年立法防范,建立少年司法制度。少年司法制度不仅包括少年审判制度,还包括与少年刑事审判相配套的少年检察制度、少年矫正制度、少年警察制度、少年律师制度等;少年司法制度的理念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教育、校正未成年人。少年司法制度构建要着眼于未成年人个体差异,对未成年人实施特别保护,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应借鉴外国先进制度,从三个方面逐步构建我国少年司法体系:建立独立的少年法、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机构、建立少年司法规则体系。此外,在少年司法领域要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暂缓起诉制度、人格调查制度等特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