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李克强总理指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总理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这表明构建全方位的征信市场体系已迫在眉睫。个人征信作为整个征信体系的一部分,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个人征信市场体系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弊端,主要体现在个人征信市场结构框架和产业布局没有形成、征信产品开发及应用尚未成熟、征信法律监管并不完善等。如何从这些方面着力,加快我国个人征信市场体系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本文以“剖析国内外征信市场体系现状、全面分析个人征信市场体系的要义,推动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研究目的,沿着“理论基础—基本构成—现实考察—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研究框架,从理论机制上界定了个人征信市场体系的着力点;通过对国外典型的成熟征信国家的分析,对我国个人征信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研判;创新性地从个人征信市场结构、征信产品定价与应用和征信市场监管三个维度着手,综合运用面板序列、仿真模拟等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数学推导来论证我国个人征信市场的发展趋势;再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推进我国个人征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在个人征信市场结构体系方面,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家经济发展状况、法律制度、金融发展与金融结构对个人征信市场结构的影响;其次,从功能视角对个人征信市场进行了剖析,并认为征信市场最主要功能是作用于信贷市场,具体体现在对信贷规模和信贷风险两个方面的影响。本文使用系统GMM方法对102个国家的面板数据分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从整体来看,征信系统和法律权利保护对信贷规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信贷风险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与征信广度相比,征信深度程度在影响信贷规模和信贷风险方面都有更好的表现。第二,从总体来看,混合征信模式依然是较为理想的现实选择,我国应构建功能定位明确、业务边界清晰、产品体系丰富、法律监管合理的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并存的混合个人征信市场结构体系。在个人征信产品定价方面,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研究。一是在宏观层面,考虑个人征信市场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以及征信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等市场环境特征,从整个市场的角度研究各征信厂商之间的市场均衡,寻求厂商最佳定价策略,并通过数学推导和仿真实证的方法进行检验;二是在微观层面,考虑消费者不同的需求类型及征信产品的版本划分,基于收益管理理论探究征信厂商利润最大化与消费者效用最大化之间的均衡,制定最有利的销售价格;三是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基础上,将两个均衡相结合,从微观层面消费者类型不同导致的非线性定价延伸到宏观层面征信厂商的定价均衡。个人征信市场监管方面,本文首先通过实证检验论证了个人征信市场监管存在的内在冲突,并提出了个人征信市场体系应当寻求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自由、信息完整性与维护道德伦理之间的平衡。同时,本文基于法经济学理论,提出了构建法律原则监管、行政规则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三位一体的多层次的个人征信市场监管体系,弥补了以往监管只注重隐私保护而忽视征信创新发展的不足,更加符合个人征信的内在特征及经济学价值,应成为个人征信市场监管未来的发展方向。最后,本文从个人征信市场运行构架、征信产品的创新与应用、征信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市场构架方面,应建设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并存的混合征信市场格局,促进征信数据在征信市场的共融共通;产品创新应用方面,应提高个人征信技术水平,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征信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同时扩大产品的应用范围;市场监管方面,要完善法律框架、提升行政监管水平、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同时要推进失信惩戒机制的落实;征信软环境方面,要培育全社会的征信理念,不断推进征信宣传教育,加强征信文化建设,为我国个人征信市场体系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