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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视导作为教育视导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对各级教育机关教学工作的视察与指导。民国时期教学视导制度肇始于清末仿设日本设立的教育视导制度。清末颁布《视学章程》,设置视学官,划分视学区域,揭开了视学序幕,标志着近代教育视导制度正式建立。民国成立后,对各项政治、经济、教育制度进行除旧布新的变革,教学视导也随之得到新的历史发展。教学视导的运行为民国培育了一大批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民国教育教学质量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当前我国突出强调要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对民国中小学教学视导运行的研究,能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镜。本研究依托于所挖掘的历史资料,试图从教学视导运行的视角出发,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从教学视导主体、视导客体、视导过程、视导标准、视导方法、视导成效等多维度探讨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学视导运行的具体状况,以期为系统了解教学视导运行机制、提高当前教学视导效能提供某种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对本研究的问题提出、概念界定、文献综述、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进行说明,重点介绍了与有关民国时期教学视导的文献资料,并理清了研究思路。文中提出,教学视导是在某种教育理念的指导下,依据相关视导标准,教学视导人员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视察和指导,旨在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增进学生学习效果。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教学视导制度历史沿革,分别从三个历史分期的中央和地方教学视导制度进行详细阐述。第一分期是清末—1912年,这一时期是教学视导制度的移植与草创期,清政府颁布教育部《视学章程》,设置视学人员,划定视导区域以及确定视学任务等具有划时代意义,一定程度上反映并改进了当时的教育,为民国时期变革教学视导制度奠定了基础。第二分期是1912—1918年,这一时期是教学视导制度的探索与创生期,民初颁布《教育部视学规程》、《省视学规程》和《县视学规程》,正式建立了三级视导网,改变了各地教学视导混乱的局面,使得地方教学视导制度趋于统一。第三分期是1918—1949年,这一时期是教学视导制度的停滞与发展期,经历过废弃与停滞、复兴与发展,较民国初期相比,增加了视导机构,提高了视导员的任用标准,细化了视导内容,丰富了教学视导的方法,教学视导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二部分重点探讨了民国时期教学视导的实际运行。从视导主体、视导客体、视导过程、视导方法、视导标准等角度分析教学视导的运行状况,其中视导客体和视导过程分别融入这几个维度中阐述,未单独列出。在视导主体方面,论述了视导人员的任用资格、职务要求、培训管理,得出民国时期教学视导人员的任命主要侧重学历和教育经验,对视导人员自身体格和修养也有一定的要求;视导人员的职责包括视察、指导、研究和撰写视导报告;为提高视导的效能,民国时期重视视导人员的再培训和考成。在视导标准方面,无规矩不成方圆,民国后期制定了统一的中小学教学视导标准,增强了视导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在视导方法方面,创造性地使用了多种视导手段,且在开展实际的视导活动中,也有具体的视导方法。第三部分主要对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学视导运行成效进行反思。从教学视导运行的目标出发,思考其得失,并检视其失败的原因。重点探讨了教学视导的运行是否纠正了其发展的错误轨迹、是否培育了中小学教师以及是否改进了教育教学。继而对教学视导运行失范进行原因检视,认为当时国情的限制、教学视导制度安排的缺陷和视导人员自身的局限性是主要原因。第四部分总结对当前我国教学视导的有益启示。研究认为民国时期教学视导运行对当前我国教学视导提供的历史借鉴包括:建立相对独立的视导机构,体现治理取向;完善教学视导法制体系,体现法制取向;建立专业的视导队伍,体现专业取向;塑造良好的教学视导关系,体现服务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