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婚姻支付及其仪式化行为研究——以山东省G村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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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支付,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都已经做了大量研究,形成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婚姻偿付理论、婚姻资助理论、财产继承理论。然而这些依从功利主义视角所做的分析大都局限于婚姻支付的经济交换层面,很大程度上并非基于研究对象他们自己的“理解”。本文试图通过对婚姻支付在山东省G村的具体实践进行“深描”,结合前人关于婚姻支付的研究,以婚姻支付行为的时空变迁为背景,以地方性知识为切入点,从行动的仪式化视角对鲁中山区一个村落的婚姻支付展开研究。本文的描述性资料基于前期所做的调查,主要采用参与观察和半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收集资料。创新之处在于提出婚姻支付行为仪式化的概念来解释该行为对于行为主体的社会、文化及心理意义,突破以往研究局限于经济交换层面。将机械的经济交换层面的行为嵌入到丰富生动的地方性知识中去。  研究表明,农民的婚姻支付行为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迁而不断调整。支付水平呈现快速增长特点,支付的流向由两个姻亲家庭之间的偿付向父代对子代资助转变,支付形式由实物为主向货币化转变。总体而言,家庭财富增长对家庭关系生产的依赖减弱,婚姻支付行为呈现仪式化倾向。婚姻支付行为的仪式化带给人们对生活秩序和稳定感的建立。地方性知识体现了村民对自身行为的理解,婚姻支付对他们来说不是对财产流动的简单指涉,行动背后隐藏着村民对日常生活意义进行建构的逻辑:外部经济政治条件的改变为村民带来生存机会的转变,婚姻支付行为的变迁正是对这一变化的适应策略。  社会结构转型与文化变迁不同步是婚姻支付仪式化的根本性原因,婚姻支付仪式化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并不是问题产生的根源,所以单纯的批判和否定婚姻支付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关键是注重社会结构改革和文化建设的协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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