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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正义平等观以正义原则为理论支点,以正义和平等为法律价值取向,论述了参与原则、平等自由的优先性、程序正义与实质平等、公民自然义务与政治义务以及国际正义与平等,这些思想从法哲学视点看,体现在确立法律、司法、守法三个层面。
本文先对国内外研究罗尔斯的情况进行梳理,从罗尔斯正义平等观的理论渊源和现实根源出发,揭示了罗尔斯正义平等观的建构由来,从法哲学的视点介绍了罗尔斯正义平等观的内容,得出罗尔斯正义平等观的主旨在于:在正义原则的基础上构建正义法律,从而实现形式上的正义,确立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强调程序正义和实质平等,从而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权利,实现实质正义和平等;追求国际正义与平等,为社会向和平方向发展寻求准则。
罗尔斯的正义平等观发展了传统的契约论,超越了古典自由主义,并尊重人的权利,与马克思的正义平等观相比具有思辨色彩和缺乏实践性,从本质上分析,是在资本主义框架内对理想社会的构建,是资本主义的一种改良方案;从论述国际正义与平等来看,是对和谐世界的追求。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正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借鉴罗尔斯的正义平等观,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应对金融危机及促进世界向和谐方向发展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