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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销权本质上是一种银行与客户间互相拥有债权情况下所产生的财产性法律权利,当前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还并未针对银行抵销权制定完善的运行机制与应用规范,即使在《合同法》等民商领域的法律规范中已经产生了一些有关抵销权的条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抵销权纠纷时,很难同时均衡客户、银行以及公众的合法权益,难以妥善解决此类纠纷,并且在法律体系中缺乏系统性规范,致使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客户自身权益受损的现象,令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利益严重失衡。为健全银行抵销权的相关法律制度与运行机制,合理地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共同权益,必须要创建并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抵销权法律体系。本文通过对银行抵销权行使的理论基础和前提、风险与限制、立法现状及法律实践进行分析后,对银行抵销权的行使提出几点建议,严格银行抵销权的行使条件及行使程序,在对执行程序中银行主张抵销权的执行异议如何进行审查提出浅显建议,以供执行参考。本文主要适用文献研究法来对相关法条、司法解释、学术成果展开全面查阅和研读,适用归纳法来总结出学术领域的通说观点,然后针对银行抵销权的法律规制进行探讨和研究。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第一章为银行抵销权的基本理论,包括抵销权行使的前提和理论基础。前提一是银行与客户之间建立业务关系,二是存在可以适用抵销的银行账户。银行主张行使抵销权具有其理论基础一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具有相互性,双方必须是相同的当事人,且同一当事人之间相互之间互负债权债务。在银行抵销权的行为实践中,在银行储存资款的客户同时又向银行贷款,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存款合同关系和贷款合同关系。一般来讲,客户对存款所享有的请求权被称为“原始请求权”,而银行对贷款所享有的请求权被称为“交叉请求权”,这种情况下,银行和客户作为抵销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在存款合同关系和贷款合同关系中具有同一的法律身份。二是银行主张抵销权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正文第二章为银行抵销权行使的风险和限制。当前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还并未针对银行抵销权制定完善的运行机制与应用规范,即使在《合同法》、《破产法》等民商领域的法律规范中已经产生了一些有关抵销权的条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抵销权纠纷时,很难同时均衡客户、银行以及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得银行在行使抵销权的过程中可能隐患。银行在实施抵销行为时往往会遇到两种风险一是缺乏抵销权行使权限的风险,二是实施措施、程序不当,而受到法定因素、约定因素的制约。正文第三章是我国银行抵销立法现状及法律实践。国内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并未针对银行抵销权构建出专项法律制度,不过在《合同法》、《破产法》等部门法的具体条文规定中有涉及到抵销权,例如《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这些法条为抵销权提供了法律基础,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实施抵销行为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内法律体系在抵销权制度的建设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正文第四章是对银行抵销权行使的司法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借款人主体变更时抵销权如何行使;二、银行各个独立的分支机构之间能否相互扣划客户存款来行使抵销;三、关于银行行使破产抵销权的问题;四、银行如何避免法律对其抵销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