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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就业、减少失业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此,客观上需要一个科学、完备的就业和失业统计体系与之相配套。本文从介绍国际劳工组织(ILO)规定的劳动统计的相关概念入手,并将中国的失业概念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比较,发现按照我国目前的失业定义计算出的失业率要比按发达国家的标准计算出的失业率低,也不能准确地反映出我国现阶段的失业状况。为进一步论证该结论,本文将劳动和统计部门提供的失业率与目前存在的几种流行失业统计口径进行了比较,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真实的失业状况,指出现行失业核算体系存在着失业统计内涵不准确、外延过窄、未对隐性失(就)业与不充分就业进行核算、指标体系不完整和调查方法落后等问题。因此现有的失业数据是不准确的,故不能准确地反映宏观经济的发展情况,也不能对劳动领域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性地提出了一套改进后适合我国国情的失业统计方案。该方案重新界定了“失业”的准确涵义,并根据不同的统计方法和统计对象规定了具体的判别标准;结合我国的失业特点增加了失业统计的相关指标,完善了失业统计的指标体系,以期分别从绝对水平与相对比率、静态与动态等不同方面来反映失业的状态与水平;并提出建立和完善失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方法。本文的最后一个部分根据城镇和农村失业的不同特点,利用恰当的方法对其各自失业水平进行了估计:介绍了城镇显性失业真实失业率的调查方法和计算方法;利用有效工时法、德尔菲专家法及生产函数法(在此方法中,采用了新的变量值使得估计结果更加可靠)对城镇隐性失业率进行测算;最后利用国际比较法、劳动力/耕地比例法(利用此法可得到较为可靠的农村隐性失业水平)、劳动力人均固定资本法(还需进一步的改进)、农业技术需求法和就业结构偏差系数法对农村的隐性失业率进行计算并对这些方法的优点和不足进行了比较说明。希望通过本文对失业统计调查体系的研究,能对我国现阶段的失业水平进行准确的评价,并对我国失业统计调查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及促进失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