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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永恒追求。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构想的“大同世界”代表了中国古代追求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提出的“理想国”是集合了政治学、伦理学、本体论和认识论于一体,为后人展现了一副超越现实国度的彼岸世界蓝图。由于生活环境、理论背景和思维方式的不同,这两种“和谐社会”在构建思路和表现形式上不尽相同。把它们放在一起进行某种比较,通过彼此的对照,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大同世界”和“理想国”本身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并从中获得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在“大同世界”构想中,孔子以某种“自然秩序”作为人类社会秩序创建的伦理范式和标准,以“仁爱”为原则,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彼此感化和包容建立起一个关爱彼此的和谐世界。柏拉图的“理想国”则是在“善”的理念的规定下,以“理性秩序”为理想范本、以“正义”为基本原则,通过社会公民的不相互僭越、各自担当自己的责任、发挥自己的作用、保持自己的德性而建立起来。这两种社会理想的构建思路不同,他们以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维度各自揭示了社会某一方面的内在秩序及其之所以和谐的根本原因。孔子与柏拉图不仅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和方式,还积极致力于探寻和谐社会的实践方案,试图提出使社会秩序呈现稳定和谐的具体政策方法。他们对于构建理想社会的经济主张、治国方略、施教原则以及政体设计等一系列问题的提出和思考,充分说明了和谐社会理想不仅仅是一种只提出严格论证的哲学概念,更是一种能积极地影响人们生活的伦理指导。不可否认的是,不论是孔子的“大同世界”还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反映的都是哲人对于超越现实生活的期盼;都试图用一种超验的规范来衡量和批判现实世界。这种做法不可避免地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远离了人的生存境遇,最终成为无法走进的海市蜃楼。然而,我们却无法忽视孔子与柏拉图和谐社会理想所散放出来的思想光芒。“大同世界”和“理想国”都充分展示出哲人对于至善真理的孜孜追求。他们提出的这样一种理论“范式”,其本身对现实就具有指导意义。孔子与柏拉图或因重人的自然性和情感性,或因重人的超自然性和理性,都真正依据人类某一方面的本性揭示出了社会和谐的某一方面的本质要求。这为我们揭开了一个重要的启示: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情感和理性这两个方面的道德原则,和谐社会既需要内在秩序的公正也需要外在开放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