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一系列财务欺诈案件不断曝光,其中不乏世界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美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破产案的世通公司以及我国的“银广夏”、“郑百文”、“蓝田”等。出于加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这一目的,美国政府发布了《萨班斯法案》,其302条和404条均对企业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出具体要求。随后我国五部委先后颁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意味着内部控制作为完善企业财务、治理结构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举措真正受到重视,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打开了方便之门。大量的研究表明,缺乏完善、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的根源,而内部控制缺陷是内部控制失效的标志,因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其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及其严重程度的影响。本文以深市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2012-2015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通过文献梳理和理论回顾构建模型,实证检验了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本文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等;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内部控制缺陷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文献;第三部分为理论基础,在介绍相关概念的同时,阐述了所涉及的理论;第四部分对内控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统计分析;第五部分为实证部分,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分组检验和回归分析验证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与建议,针对研究结果提出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以及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并提出本文的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研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与董事会持股比例、监事会持股比例、管理层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和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都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显著正相关。进一步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严重程度,更加确证了公司治理结构对内控缺陷披露的显著影响。本文突破了以往“缺陷存在等同于缺陷披露”的研究视角,并在现有局限于研究内部控制缺陷存在是否披露的基础上,对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展开探讨。研究结果不仅有利于上市公司理解公司治理结构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而且有助于上市公司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