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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熟”现象的产生显示出当前社会的信任度已经降到最低点,它的大量出现对于我国特有的国情而言,不是偶然,而是有其社会根源的。在传统社会,我国的经济体制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极大地限制了人们的流动性,人们的交往范围非常有限,互动频率极高,人与人之间在大量的重复活动的基础上建立了很高的熟悉度,以往实践的经验可以作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值得信任的标准。人际信任是支撑整个社会信任的主要信任体系,同时社会舆论,道德监督作为防止“杀熟”发生的保障实施起来也很容易,若要“杀熟”,需要付出的成本远远高于长期的交往合作。然而,随着社会的转型,经济体制的改革,人们思想观念转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改变。同时,社会流动的增强使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人们重复互动的频率大大降低,特别是市场经济对个人利益的肯定,导致了人们追求物质的欲望被放大,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随之淡漠。一些人甚至摒弃人情和道德伦常,盲目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致使不道德的“杀熟”行为频频发生。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际信任显然已经不再能满足人们在交往与互动中对信任保障的需求,社会舆论和道德监督也失去了原有的惩戒力量,社会急切呼唤与新的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信任来满足在引入利益的前提下人与人之间新的人际交往与互动模式,需要以契约为担保,以法律法规为惩罚手段的惩戒方式发挥作用,通过强制性的惩罚,为正常的社会交往保驾护航。因此,笔者认为转型社会的人情淡漠,对利益的盲目追求、传统社会人际信任的惩罚机制失去已有的效力,与转型后的中国社会相匹配的制度信任尚未发展完善以及中国人“好面子”的心理等是“杀熟”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杀熟”的频频出现,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之外,也导致好友反目、亲戚成仇、人际关系趋于恶化,尤其是对于传统的以血缘乡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信任体系,都给以无情地摧毁,使社会的信任度降到了最低点。因此,要避免和消除“杀熟”现象,社会应从完善信任制度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两个方面共同入手:通过信任制度的构建,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升社会信任,降低失信带来的风险,为社会正常交往提供有效的保护;同时,倡导人们树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并增强信用契约意识,提升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维护社会的稳定运行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