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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制度的设计与范围形塑与决定它们自身的合法性,缺乏认同则意味着合法性危机,而福利制度合法性的危机正是福利态度研究的首要动机。福利制度应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结果,福利态度则是观察一致同意的窗口。它是对幸福状态与社会福利制度以给予支持或不支持的方式作出回应的一种倾向;是研究的对象,也是贯穿全文的主轴。2013年关于“延迟退休”的政策方案引发的对“闭门会议”及其方案内容的质疑可谓是一场合法性危机。而要化解危机,福利制度的生成应该遵循从态度到行动再到结构的特定逻辑,政治计算应是形成政策选择的基础。本研究从需要的逻辑起点出发,考察了影响福利态度的宏观的结构化背景与微观的初始化资源,回答了“处于何种状态中的行动者的福利态度有助于福利制度合法性的生成”的核心议题,勾勒出福利中国演进的逻辑。在文献回顾上,借助于CiteSpace III专业软件完成了文献综述技术的可视化转变,总结了福利态度研究的制度与文化双重视角,厘清了福利态度的分析维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全景视角、类型法与比较法,追随循证研究的理念,彰显了社会政策研究的“向前看”与“价值有涉”的特性。作为福利制度的社会政策的出发点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健康与自主。它是理解福利制度的关键,是社会资源分配和福利制度运作的价值基础。人类需要的满足可以通过劳动实现,但当资源成为财产时,劳动的自由性无法保证,人们被迫选择工作,而工作的不确定性构成了现代社会一切麻烦的根源。基于此,人们不得不通过行动来捍卫人之为人的基本条件。在考察了构成人的基本条件的五种路径——价值论、资源论、权利论、需要论与能力论—的纷争后,衡量基本条件的人类基本需要理论路径被奉为行动的圭臬。据此综观当代中国人之为人的现实处境,可以发现当代中国人基本需要的满足情况与理想状态存在较大差距。行动者的福利态度并非在基本需要满足状态下形成,这是形成福利态度差异的诱因,也是福利态度生成的逻辑起点。因而,研究并不关注福利制度的合法性,也不关注福利态度与福利制度类型的匹配性,而是关注处于何种状态中的行动者的福利态度才有助于福利制度合法性的生成这一核心议题。合法性危机的本质在于认同的危机,根源在于基本需要的满足程度存在差异,因而无法就福利制度达成一致同意的原则。处于基本需要满足状态中的行动者的福利态度才有助于福利制度合法性的生成,而当下的福利态度可能是既有的制度与文化预先结构化的结果。研究发现,西方社会福利制度满足资本积累与扩大再生产需要的工业主义演进逻辑同样驱动着中国福利制度的扩张,而以阶级、雇主、女性等为中心的行动者视角的解释则很乏力;西方社会遵循的是从慈悲正义到公民权利的逻辑,而中国遵循的却是以国家为本的社会稳定的逻辑;西方社会受公民文化的长期影响,而中国受子民文化的长期影响,这些是东亚福利体制的典型特征,而其本质是维系国家相对于社会的合法性。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中国的公民社会只能说处于萌芽状态,国家能力远远强于社会,公民参与仍处于较低梯阶;从公民文化与福利文化的关系而言,公民文化远未成熟,作为实践的福利文化缺乏良好发育的土壤,其实践性常常降格成合法化精英操纵下的社会政策的工具。换句话说,既有的制度与文化未能有效保证福利态度生成所需状态的获得。福利态度不仅受到制度与文化的规制,同时也受到行动者公民身份的影响。公民身份是行动者的初始化资源,是追求平等的体系;它是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同时成为需要本身。然而,令人尴尬的是,一个追求平等的体系却在制造着新的不平等。工作与家庭是最好的福利,但在现实生活中,行动者进入市场前的初始化资源是不平等的,公民身份存在差异,基本政治与经济资格的保障程度在社会人口学特征上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市场与家庭失灵也就不可避免。如果追求平等的机制本身并不平等,其结果也很难是平等的。在公民身份的强有力的道德诉求下,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能够生成缩小差距的社会动力,这为从“环境中的个人困扰”到“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论题”的转化提供了保证。但在当下中国,公众的福利态度受到制度与文化的遮蔽,公民身份所包含的权利未能获得有效保障。作为需要满足的重要途径,福利通常被视为一种商品、礼物、技术,或可以施与、也可以剥夺的一种资源,而不是一项权利。唯有从资源观转向权利观,行动者的自治地位才有可能获得保证,从“环境中的个人困扰”到“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论题”的转化才有可能实现。在无知之幕下,行动者的自然天赋和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对福利态度的影响归于无效;但事实上,受制度、文化与身份的多重规制,行动者的福利态度更可能受到扭曲、遮蔽,从而产生异化,其支持的福利制度的合法性就难以保证。要保证福利制度的合法性就必须保证福利态度生成的事实状态的正义性,而不能停留于对事实装作无知的理想状态中。这就是必须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从而解除福利态度上的遮蔽,这是福利治理的必然要求。但需要的满足并不能自动实现,它必须获得权利的保障。唯有将“需要是一项权利”作为福利行动的中轴,即以福利权作为行动所应遵循的中轴原理,福利制度才会拥有合法性。我们期望未来福利制度是行动者在基本需要满足的状态下通过自由辩论而一致同意的结果,但更为务实的路径是,正在设计的福利制度必须保证行动者基本需要的满足。福利制度的设计应从需要出发,坚持循证实践理念,正确处理好政策与科学的关系,扎根社会团结与公民身份的规则之上。需要是福利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社会团结的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福利制度或政策获得支持程度的重要指标,公民身份则是社会团结的核心。在未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以需要为本,以公民身份为规范性机制,以社会团结为纽带的福利共同体。这是最低的理想,也是最高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