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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农机合作社为载体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则具备更为有利的条件。绥化市作为农业大省的典型农业区域,近年来农机合作社发展迅速,经营耕地的规模逐渐扩大,耕地利用方式具有代表性。此时,需要在良好态势下客观掌握农机合作社对耕地集约利用的程度,并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从而为提高农机合作社经营下的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形成基础。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研究:第一,梳理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相关理论,以农机合作社理论、耕地集约利用理论、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等理论为重点,为研究形成理论基础。第二,对绥化市各区县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进行文献搜集和实地调查,初步研究绥化市农机合作社对耕地集约利用的作用。第三,参考前述学者评价耕地集约利用指标和体系,结合绥化市农机合作社耕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指标,构建评价体系,利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第四,利用综合评价模型对绥化市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值进行分析,找出绥化市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根据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通过分析,本文得出:第一,绥化市农机合作社促进了耕地流转数量快速增长;扩大了耕地规模经营;强化了农业基础建设;优化了耕地资源配置,对耕地集约利用程度的提高有着积极作用。第二,绥化市农机合作社服务覆盖耕地的集约利用程度要明显高于个体农户种植耕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同样高于全市耕地的平均集约利用程度。第三,绥化市农机合作社2006年-2015年的耕地集约利用情况分为三个阶段。2006-2009年为前期稳步上升阶段;2010-2012年为中间震荡上升阶段;2013-2015年为后期增长阶段。第四,绥棱县、安达市、庆安县、兰西县、明水县的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为第一等级;北林区、肇东市、望奎县、青冈县的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程度一般,为第二等级;海伦市的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为第三等级。第五,绥化市农机合作社耕地集约利用的不足之处:合作社间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差距较大;政策扶持力度有待于加强;农机合作社管理因素的制约;劳动力方面的制约;耕地持续状况较低。第六,根据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合理规划布局,平衡各区域耕地利用;加强政策扶持,监督引导耕地利用;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耕地利用程度;吸引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素质水平;坚持科学发展,提高耕地持续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