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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市场化、文明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人员流动越来迅速,各种利益争夺越来越激烈,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变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物化,人们被卷进一个巨大的陌生人漩涡中,人们的生命对于另外一个陌生者来说似乎无足轻重。近些年在中国大陆频频出现的陌生老人和小孩遭遇意外伤害没人救以及好心人救助陌生者反遭讹诈的现象引发了人们对公共道德良知的拷问和对陌生者生命的道德责任的审思。如何避免类似道德悲剧的重演,如何化解好心没好报的现实尴尬就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沉重话题,也成为道德哲学研究的一项既紧迫又重要的现实课题。
本文主要运用道德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以及哲学中的思想实验方法,采用实践推理和理论论证(正面说理和反面驳斥)相结合的方法对陌生者生命的道德责任进行一种无条件性的有条件性辩护,即主张这样一个中心论点:履行对陌生者生命救助的道德责任是无条件的,但实现对陌生者生命救助的道德责任是有条件的。
本文关于陌生者生命的道德责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履行对陌生者生命救助义务的性质问题。本文不赞成把对陌生者生命的救助责任理解为一般研究者认为的是可以因个人的任何爱好倾向而容许例外的不完全责任,认为只有当这种责任面对更强的义务以及需要非常大的牺牲代价时它才是可以选择舍弃的例外责任。能够救助且不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情况下,挽救陌生者生命的行为也不是一种超义务,而是一种道德上应该履行的恰当义务。其二是关于对陌生者生命救助的义务与其他道德义务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道德选择和判断的问题。通过考察康德伦理学、功利主义和罗斯的义务论,本文认为“应该”蕴含“能够”原则、“更强义务优先”原则可以成为人们履行对陌生者生命救助责任的有效道德准则。其三是关于陌生者生命的责任与特殊关系生命的责任冲突问题,本文创造性地提出一种“最佳时刻位置”的不偏不倚的道德原则,这不仅可以为陌生者生命的救助义务提供平等的关注,也可兼容对特殊关系义务的对待。对于极端的生命责任冲突问题,本文赞同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因为它可以在极端的二难道德选择困境中提供一种有效的选择方法。
同时,本文认为在一些相似情况下,不伤害他人的义务与挽救他人生命的义务没有严格的道德界限;几种支持在任何情况下对熟人的特殊义务都优先关注的论据都是不充分的。如果人们的社会和个人都自觉遵循那些最基本的日常道德原则(当它们没有冲突时),如果人们每一个人都保持相互的信任和道德上无差别地对待和关爱生命,对当下在场的责任都尽职尽心尽力,那么很多的道德困境和道德悲剧实际上都是可以避免的。
本文主要运用道德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以及哲学中的思想实验方法,采用实践推理和理论论证(正面说理和反面驳斥)相结合的方法对陌生者生命的道德责任进行一种无条件性的有条件性辩护,即主张这样一个中心论点:履行对陌生者生命救助的道德责任是无条件的,但实现对陌生者生命救助的道德责任是有条件的。
本文关于陌生者生命的道德责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履行对陌生者生命救助义务的性质问题。本文不赞成把对陌生者生命的救助责任理解为一般研究者认为的是可以因个人的任何爱好倾向而容许例外的不完全责任,认为只有当这种责任面对更强的义务以及需要非常大的牺牲代价时它才是可以选择舍弃的例外责任。能够救助且不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情况下,挽救陌生者生命的行为也不是一种超义务,而是一种道德上应该履行的恰当义务。其二是关于对陌生者生命救助的义务与其他道德义务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道德选择和判断的问题。通过考察康德伦理学、功利主义和罗斯的义务论,本文认为“应该”蕴含“能够”原则、“更强义务优先”原则可以成为人们履行对陌生者生命救助责任的有效道德准则。其三是关于陌生者生命的责任与特殊关系生命的责任冲突问题,本文创造性地提出一种“最佳时刻位置”的不偏不倚的道德原则,这不仅可以为陌生者生命的救助义务提供平等的关注,也可兼容对特殊关系义务的对待。对于极端的生命责任冲突问题,本文赞同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因为它可以在极端的二难道德选择困境中提供一种有效的选择方法。
同时,本文认为在一些相似情况下,不伤害他人的义务与挽救他人生命的义务没有严格的道德界限;几种支持在任何情况下对熟人的特殊义务都优先关注的论据都是不充分的。如果人们的社会和个人都自觉遵循那些最基本的日常道德原则(当它们没有冲突时),如果人们每一个人都保持相互的信任和道德上无差别地对待和关爱生命,对当下在场的责任都尽职尽心尽力,那么很多的道德困境和道德悲剧实际上都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