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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制是夏商周三代特有的政治制度,也是被学者一直关注的研究课题。因夏代的材料较少就个人目前能力难以操作,故选取材料相对丰富的商周时期为限,界定“服”的本义为服从,服从表现为尽职事和纳贡赋两个大的方面。本文由探讨商周时期存在“服”制为讨论问题的切入点,讨论内外服的基本情况,内外服与商周国王的关系,并注意比较商周“服”制的异同。从殷周礼制的视角,对商周时期王与内外服的关系作出一些初步的讨论。
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在《尚书·酒诰》载周公追述商代内外服的基础上,结合甲骨文、金文以及考古发掘遗址论证商周时期存在“服”制。第一节由甲骨文中服的字形、使用义而认识到商代存在制服、服从的观念,并由《合集》第36909片卜辞文例知,商代晚期已经将臣子的职事称为“服”。由大量的商王命令某人、某族、某侯、某任、田某、卫某、某伯为王朝做事或献纳贡物的事实,可以确认商代确实存在周公所说的“内外服”。《国语·周语》对于周代的服制状况有较为系统的记载,散见于文献及金文中关于王臣职事、诸侯职事称“服”,诸侯、方国贡赋称“服”的记录,也反映周代“服”制确实存在。
第二章主要探讨商代的内外服制。第一节主要论证《酒诰》所载商代内外服是可信的,可以与殷墟甲骨文相互印证。周公能够总结商代政治结构为内外服,一方面与周族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有关;另一方面周武王克商后可能接收了大量的商王朝的典册档案,周公讼习并引为政治诰令的依据,《酒诰》所载商代政治结构内外服的史源当是周公讼习商代典册并加以引用的结果。第二节主要探讨商代外服的起源。商代外服的起源当与殷礼有关,从古史记载看,在中国早期国家阶段,国家职事无不与礼密切相关。商代外服作为商王朝的职事也与殷礼密切相关。商代外服侯起源于射礼,甸起源于田猎之礼,男起源于藉田之礼,卫起源于守卫“堂”的习俗,邦伯起源于原生部族首领的固有称谓。第三节主要考察商代外服的具体构成,以列表形式,每列一外服力求有充足根据,订正前人误说,如同为一个外服而分裂为二的情况,以及不能证明为外服的情况;增补前人遗漏,如甲骨文未见而见于其它铭刻者。据现有材料不能判断者,列之存疑。第四节从商王对外服的措置方式看商王朝与外服的关系。从现有材料看,商王对外服的措置方式主要是礼与刑两大方面。商王通过觐礼、飨礼、射礼、婚媾礼仪来拉拢外服参与商王朝政治,使外服纳入到商王朝的政治运作轨道,来实现商王朝的统治。商王也以“刑”的形式行使其统治,主要表现在商王在接近外服之地举行田猎,令外服参加大蒐之礼,商王省田、省廪、循行等武装巡狩行为,以及商王征伐活动。
第三章商代内外服制(下),主要讨论商代内服的有关情况。第一节商代内服的具体情况,商代内服主要的来自于商汤建国的主力三百六十个族,这些族主要居住在“大邑商”内。以《酒诰》所载内服为线索,大略考见卜辞中商代内服的具体情况。外服入商为官形式上当属于内服,这包括部分贞人来自外服和外服作王朝小臣之官,外服做王朝亚官等情况,外服入商为官是外服对于商王朝的臣服的一种表现。从为商王朝做事的辞例得见内服的身份与势力。第二节从祭祖礼看商王与内服的关系。商王祭祀祖先,内服的祖先同样可以享受到祭祀。商王祭祀祖先能够祓除内服的疾病灾祸;商王祭祀内服祖先可以祓除自己的灾祸与不祥,内服贡献牺牲以祭祀商王祖妣。
第四章商末周初服制的演变,商代末年内外服制度逐渐被破坏,表现在内服官员的弃商奔周、或是隐逸。外服有归附姬周者,形成了一个以周为中心的联盟体。这些归附周的诸侯有向周缴纳贡物,出兵役、劳役协助周征伐等义务。从商周关系的渐变考察,形成这种局面也是必然的。周初继承和改造了商代的内外服制,武王伐纣承有殷商原有外服,这些外服也在名义上承认周取代商的地位,实际上这些外服也有取代周的可能性。故武王夜不能寐,以设三监占领军事要地,监督殷遗及外服势力,设计居“天下”之中,控制“天下"局势。武王去世后周公摄政,管叔、蔡叔与武庚及部分原殷商外服叛乱,成王、周公东征平定叛乱,并进一步东征。南征平定东国、南国。分封同姓子弟为诸侯,赐土赐民,以番屏周邦。营建洛邑,居于“天下”之中,制定“服”制管理诸侯、方国。同时迁殷遗民,才把殷商内外服问题初步解决。
第五章周代宗法分封社会的服制。在这一章中主要围绕西周宗法封建制确立及其以后“服”的情况展开论述。在成康时期宗法分封制度逐步确立,诸侯王臣的职事称为“服”,主要在于诸侯成为周王的臣,要求诸侯帮助周王治理一方、度知天命、对周王恪尽职守。王臣职事之服主要体现在王命其恪尽职守,而不是命以具体的官职和事情。成康时期对边地四夷的征服是贡赋之服的一种体现。昭穆及其以后,王朝的服分两类:一是王臣、诸侯的职事之服,这时的职事通常表现为周王册命某臣、某侯为某个官职,而不是具体作某件事情或是一般意义的尽王事。周王也时常检核臣子践行“服”即为王办事的情况。二是诸侯与方国的贡赋之服。周王朝以制度形式规定了诸侯、方国的贡赋之服。方国与周王朝关系不稳定,如淮夷与猃狁时叛时服,当周王朝强大时就服从周王朝,献一定的布帛、力役、农产品等。而在王朝势力衰减时,这些方国经常内侵掠夺人口、粮食等。周王朝采取的措施是以“服”的形式把诸侯、方国都纳入其中,以诸侯管理方国。周王还时常派遣大臣巡查诸侯、方国对于周王朝应尽“服”的执行情况。
全文结语部分从七个方面进行总结,认为商周时期却曾存在服制,商周服制反映了商周时期的国家结构和管理国家的模式。商周服制的异同反映了商周礼制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