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quariusz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和群众的生活品质都在不断提高,从而促使了出租车市场不断发展。但是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出租车罢运、黑车无序经营等恶劣事件确实引发了社会颇多不满。现今(伴随共享经济的兴起,)诸如“滴滴打车”、“快的打车”、“易到用车”、“Uber”等打车软件已经开始进入了我们的生活。网络预约出租车以其优惠的价格,人性化的服务,自由的选择,快捷的支付模式,改变着我们的出行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消费方式。然而在其运营过程中,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严重的问题。本文在立足于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评述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典型地区管理办法,对我国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措施中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并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为我国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措施提出完善建议。  第一部分,是对网络预约出租车的一般理论进行分析。在这部分中,首先会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和共享经济的相关概念以及二者关系进行分析,然后阐述出网络预约出租车对市场带来的积极效用和引发的风险。  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典型地区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办法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层次总结,旨在通过细致比较,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为最后的完善建议打下基础。  第三部分,重点研究了发达国家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法律规制,通过对美国、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立法与实践的梳理,分析他们立法出台监管措施的高明之处,总结得到的启示并予以借鉴。  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措施的建议。在前几部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究竟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经验值得吸取借鉴,提出个人关于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措施的完善建议。
其他文献
改革开放近40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食品药品安全日趋严峻等社会问题不断涌现,不仅
在司法裁判中,法官裁判案件的直接依据是什么?一般观点都认为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即是裁判规范。但实际上,法律规范并不是法官裁判案件的直接依据,它只是法官形成裁判规范的出发点
学位
公安机关是重要的国家机关,兼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和现实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既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又要依法保障人
一个民族的血脉和一个国家的灵魂深深地体现在其文化根基之中,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立足于深厚的文化根基之上。在一定意义上,文化安全问题是与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紧密相关的重大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
所谓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在调停人的参加下由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来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案件处理制度。自从其诞生到现在,被许多国家所采用并发展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