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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盈余管理的涵义,由于视角和研究的重点不同,目前尚无统一的理解。纵观国内外研究学者给出的定义,虽然在表述上不尽相同,但是都包含了这样一层含义:即企业管理者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干预财务报告的披露。所以盈余管理可以定义为:企业管理当局基于某种目的,在会计政策和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用一些会计和非会计手段以影响财务报告盈余信息的过程。
在西方,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有契约安排动机、政治成本动机、资本市场动机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证券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仍处于较低水平,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在契约安排与政治成本两方面都不显著,突出表现在资本市场动机方面。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手段可分为两类:一是公司运用会计手段独立实施的;二是借助外力采用交易手段实施的。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为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客观、有用的信息,即既要客观公允反映经济事项,又要能够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近年来,我国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有的甚至大玩“减值冲回”数字游戏,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影响了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此背景下,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为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尤其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引起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及会计理论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评论,但是,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遏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在理论上论证及通过实施进行检验。
我国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现状,以及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颁布促使我们思考:随着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的公布,上市公司利用具体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状况如何?新准则是否达到了制约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预期目的?新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还应该怎样改进?
从国内外有关研究文献来看,首先,国内外文献均证实了上市公司为达到不同的管理目标,的确存在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其次,我国对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文章不多,并且在实证研究中对样本的选择还比较欠缺。最后,我国会计界对资产减值盈余管理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关于四项准备计提的研究,二是关于八项准备计提的研究,主要是研究资产减值盈余管理的存在性和动机。这些文献研究的程度还不够深入,研究覆盖面也比较狭窄,未能全面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执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情况和深入探讨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真实动机。因此,在新准则由上市公司率先实行但未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的时期,研究上市公司利用具体减值准备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以实证数据论证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能否制约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与2006年前颁布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相比,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适用的范围、明确规定了减值测试的前提条件、关于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规定更具操作性、引入了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概念、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增加了商誉的减值处理规定、扩大了附注披露范围。
新资产减值准则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进和完善了现行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抑制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作用,但其还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问题仍然会给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留下一定的空间。首先,新准则将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排除在其适用范围外,另行规定,使企业在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与计提时,缺乏统一协调,增加了会计职业判断的难度,也意味着仍然存在着通过减值准备转回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其次,虽然新准则规定了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能转回”,但这规范的仅是长期资产。
针对上述背景,通过运用统计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对资产减值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了着重研究。首先,对2005年至2007年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及转回情况进行统计,比较分析上市公司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执行前与执行后盈余管理的程度。其次,以被特别处理(ST/*ST)的公司为样本,对ST/*ST公司2005年至2007年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及转回情况进行统计,比较分析ST/*ST上市公司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执行前与执行后盈余管理的程度,及ST/*ST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总体的统计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最后,通过对损益表中列示的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对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的影响,主要对剔除了资产减值事项后公司因此发生扭亏为盈或转盈为亏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比较分析。此外,对2007年年报中发现的特殊现象进行了说明和分析。
研究结果表明:在八大减值准备中,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在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及转回中均占有较高的比例;从扭亏公司转回的减值项目来看,主要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限制长期资产转回的规定有所成效;被特别处理的(ST/*ST)上市公司比其他上市公司更多地运用了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因此,执行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后,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是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会计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
根据研究结果并从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角度,对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从完善资产减值准则内容和改善实施环境两方面提出了建议。完善资产减值准则内容方面的六条建议是: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定性与定量规定相结合,减少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主观性;规范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选择性;进一步提高可回收金额计量的可操作性及科学性:允许资产减值准备有条件转回;进行完整地信息披露。改善实施环境方面的五条建议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市场价格体系和信息体系;完善企业资产减值的内控制度;转变观念并加强对企业管理当局的道德教育;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