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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学先驱诺贝尔奖得主阿瑟·刘易斯(Arthur Lewis)指出“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政治意义的方面,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混乱动荡的方面,没有很好地理解为什么这些变化会发生,以及它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就不可能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政策。”①中国经济在转型和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出现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计算,中国城乡居民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初的1978年为0.32,2000年为0.41,2008年则上升为0.47,超出了国际警戒线。从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发展态势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差距表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这种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等各个方面。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国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成为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收入分配不公是市场失灵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介入市场的重要领域。税收是政府弥补市场缺陷最为重要的工具之一,税收政策是政府经济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各国政府的合意路径。税收能够有效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税收累进程度,累进程度越强,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效果就越强,有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反之,则无助于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税收累进性是评价税制公平性的重要标准之一。本文基于中国近年来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的基本事实,以现代税收理论为指导,基于税制累进性理论及测度模型(KP指数的分析、ELES模型、因素分解模型等),通过测算中国现行税制的累进程度以判断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为进一步优化税制以增强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奠定理论与实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