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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转型期,社会结构急剧变革,经济体制和利益格局也随之调整,利益主体和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逐渐分化,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伴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城镇贫富财产的差距、东西部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加剧。再加上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矛盾问题在环保领域凸显,环境群体性事件爆发的频率逐年提高。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的主体主要有政府和企业等强势团体、居民等弱势群体,他们相互抗争,争取自身利益。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企业依靠政府的力量,以牺牲环境成本换取经济利益。弱势群体属于政治边缘群体,其权利及利益诉求最易被忽略甚至被剥夺。而当这类群体在利益诉求得不到响应的时候最容易选取极端的方式来让自己的利益诉求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上级政府的回应,从而爆发大规模的社会冲突事件。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爆发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甚至有些地方的居民开始有了“只要敢闹,就能解决”的错误意识,并开始效仿环境群体性事件中一些行为,如掀翻警车、暴力打断施工进度、袭击相关工作人员等。本文以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论为理论基础,分析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根源,并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防治要素和环保组织的特点进行匹配,为环保组织参与环境群体性事件找到理论支撑。创新“绿色浙江T-AVERT”模式,强调了环保组织日趋专业化的前提下,在政治系统信息输入和决策过程中分别嵌入“需求优化系统”和“决策辅助系统”,可以有效防治环境群体性事件。在政治系统论模型中,环保组织可以在信息输入中嵌入“需求优化系统”,将公众琐碎的诉求加以总结,剔除其中不合理部分,将公众需求以理性的表达方式输入到政治系统中。在政府系统的决策过程中,设置“决策辅助系统”,帮助政府充分了解、有效整合输入信息,及时有效回应公众质疑,避免“反应失败”或“输出失败”。在实践中,以浙江省富阳东坞山银铅锌矿井污染饮用水污染事件为例,进一步详细讲述“绿色浙江T-AVERT”模式在现实中的成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