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电式微固体模态谐振器稳幅锁相特性研究

来源 :上海交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kiv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压电谐振器作为一种MEMS器件,通常工作在谐振状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物联网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压电谐振器作为谐振式传感器和执行器的核心部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随着MEMS技术的发展,除了对压电谐振器器件的微型化开展研究之外,近年来针对压电谐振器驱动电路的研究也日益重要。本文研究的压电谐振器主体由一个表面带有电极的PZT长方体构成,结构简单。压电谐振器以在逆压电效应驱动下产生的某特殊高阶共振模态作为参考振动,利用压电材料的正压电效应对压电谐振器在参考振动下产生的电信号进行检测。根据这一原理,本文研究的压电谐振器闭环驱动电路可以使得压电谐振器能够始终工作在谐振状态。压电谐振器的闭环驱动电路可分为AGC自动增益稳幅闭环控制回路和PLL锁相闭环控制回路,其分别实现了对压电振子输出信号的稳幅控制和对压电谐振器谐振频率的跟踪激励。AGC稳幅闭环控制回路包括幅值检测电路,自动增益电路和单端转差分电路三个部分。PLL锁相闭环控制回路中包括锁相环电路,滤波电路和移相电路三个部分。本文对压电谐振器闭环驱动电路中的各个部分分别进行方案设计和仿真,并对各部分电路进行测试,验证其性能效果。同时对压电谐振器驱动电路整体进行开环和闭环测试,观测压电谐振器驱动电路实现稳幅和锁相的性能。经过对压电谐振器驱动电路的开环测试和闭环测试,本文研究的压电谐振器闭环驱动电路能够将压电谐振器输出信号与驱动信号之间的相位差锁定在59.86°(误差范围2.22°),输出信号峰峰值稳定在12.9V(误差范围0.1V)。实验结果表明此闭环驱动电路能够达到稳定压电谐振器输出信号幅值和跟踪压电谐振器谐振频率的目的。
其他文献
股东压制(shareholder oppression)是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势力相差悬殊时,极易出现的治理困境。股东压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多数股东滥用控制地位、不公平地对待少数股东的各种行为。司法解散制度能够给予有限责任公司中受控股股东压迫的小股东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是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压制困境最根本、最彻底的救济途径。然而,由于我国现行司法解散制度无法适用于股东压制情形,有关股东压制的
目前,房地产税仍然处于从无到有的演变过程,社会公众对其的讨论仍然继续,随着国家的积极推进,我们可以期待其会很快落地成为现实,房地产税的改革已势在必行,但未来的税制改革之路仍然漫长。作为一项及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房地产税立法不可避免地会有很多需要面临和应对的复杂问题、风险和障碍。现阶段,国内房地产立法体系尚不清晰,税制要素设计和配套的法律法规措施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社会公平和效率,也影响了我国居民财产
本文首先从资产收益权的内涵与创新交易结构着手分析,厘清了资产管理业务中的收益权种类,并认为其与诞生前期的收益权概念有所区别,法律定性宜认定为未来债权。其次,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监管对资产收益权创新交易结构的约束,分析发现“大资管”背景下,对收益权的各类创新交易结构产生新约束的主要是穿透式的监管思路和限制嵌套的监管原则。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收益权买入返售和收益权之收益权这两种出现典型司法裁判思路转变的交
本文所阐述的内容是基于电力行业安全事故分析基础上,以"工业物联网+安全"的生产管控为理念,以工作标准化植入和信息技术节点控制为支撑,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重大安全与人身伤亡事故方面可提供参考与借鉴。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互联网技术经历了飞速发展的三十年,数字网络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活动。数字网络技术对作品的创作、复制、承载和传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泛滥给我国著作权的刑法保护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网络环境中,著作权的地域性、排他性被削弱,权利人身份认证困难,且由于传播成本低、方式多样、手段便捷隐蔽等特征,使得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易成规模,犯罪数量也呈上升趋
从2013年的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至今,先行赔付制度在落实证券侵权民事赔偿优先原则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规则的缺失,实践中无法解决赔付协议能否被强制执行以及赔付主体的追偿权如何保障的问题。直至2015年,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号》)首次规定了虚假陈述侵权中保荐人的强制性先行赔付责任。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九十三条又在
国家认同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概念。作为必不可少的社会学概念,该学科的不可见性是其最显著和最有力的特征。在400多年间,国家认同无形间发挥作用,它是一种将个人联系到特定空间或领土的文化结构和归属感。本文探讨了国家认与图形设计的链接,提出了一个将设计作为国家建设过程工具的框架。文中介绍了Axiology,Personhood和Acknowledgement,这三个新概念将国家认同观念转变为图形设计的
《侵权责任法》第20条对侵害人身权益适用获利赔偿规则做出了规定,但是其请求权基础存在争议。侵权获利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不应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也并非独立的请求权,应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获利赔偿请求权产生于人格权侵权损害难以计算的理论困境,是统摄于侵权行为下与实际损失对应的另一种观察视角,彰显了预防功能在人格权侵权领域的主导地位。获利赔偿请求权在行使时,不应处在“受害人损失难以确定”才能适用的第二顺
从属性自罗马法时期发展而来,对从属性的理解需要以对当事人的目的的尊重为基础,从属性并非一项一成不变的法律原则,而是出于当事人与交易现实的需要可灵活调整的。出于商业目的的考量,独立担保这一非从属性的人的担保逐渐兴起。两者同样都由于当事人的不同需求与目的而得到演变。独立担保并非是抽象的,而是一个有因合同,因为它也具有担保目的。对担保目的的理解关乎独立担保制度的核心。对于独立担保的识别需要考察,就其担保
传统机动车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人类驾驶员过错为基础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和产品责任。然而,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使得车辆控制权从人类驾驶员转向自动驾驶汽车,进而对传统机动车侵权责任体系造成巨大冲击。传统机动车侵权责任体系难以应对人类驾驶员空缺情形下的“过错”认定及责任分配问题。有学者提出自动驾驶汽车责任认定应根据自动驾驶汽车的不同等级进行划分,针对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应追究生产商的产品责任;针对有条件自动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