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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计算机的发明为人类带来了空前的革命。作为人类精神领域的艺术,在数字技术重新“创世”的影响下,也在发生深刻的嬗变,怎样从哲学角度去看待数字时代下当代艺术发生的种种变化,考察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对艺术的影响,这对科学技术与社会(STS)而言既是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探究了数字艺术的基本概念及其本质,提出数字艺术是艺术在技术作用下产物,它的形式和内容打有现代科学和技术的烙印。
其次,在研究数字艺术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基础上,通过考察艺术的基本属性(艺术的创作过程、介质、艺术家的审美思维、表现技法)与数字艺术的关系,深入的分析了数字技术对艺术所产生的影响,并从哲学角度反思了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技术对艺术所造成的后果。
再次,辩证分析数字艺术对艺术所产生的影响。虽然数字艺术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必然产物,并且丰富了艺术的内容和形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思维方式,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的看到现代技术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各种影响,运用哲学思维方法辩证地看待数字艺术对艺术所产生的革命性的影响。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
第一,探究数字艺术的特征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分析了数字技术对艺术创作过程、艺术创作介质、艺术创作主体、艺术创作表现技法等方面的影响。
第二,基于目前存在的对数字艺术的批评话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方法展开了数字技术对艺术影响的价值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