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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是事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关系国家繁荣昌盛和长治久安的大政,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影响。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行政区划基本框架一经确立,常常是相对稳定的,一般会长期沿袭,这个相对稳定的规律是由一个国家的自然地理条件、行政管理能力和传统历史文化决定的。但是,稳定是相对的,就其基本框架而言,变动则是绝对的。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格局大约在秦汉时代即已成型,现行行政区划建制和地方政府的基本框架,则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确立的,是与计划经济体制和当时的客观条件相适应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区划面临的客观形势和环境正发生着变化,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暴露出来,需要逐步调整和变更。而经济体制的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能力的提升、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以及城市化的发展,不仅对行政区划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存在诸多问题,但问题的关键和症结在于“市管县”体制的存在,这是由其在我国行政区划体制当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而其改革的根本出路则在于取消“市管县”体制,通过“强县扩权”、“市县分置”、“缩省并县”等步骤,最终走向省直接管理县、市的全面的“省管县”体制。由于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敏感性,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尤其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原则,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上,采取渐进式改革路径,根据不同省份的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