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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劳动合同法》确认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将之纳入劳动法范畴,结束了我国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状况。2012年末《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通过对于劳动者权益维护以及推动我国劳务派遣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3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实施进一步细化了具体操作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劳务派遣立法。但是由于我国立法技术问题和立法经验不足,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不规范和滥用问题在短时间内仍然十分突出,各类劳务派遣纠纷也开始集中爆发,这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劳务派遣社会问题的关注。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立法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制仍不够完善,众多争议问题也未能形成共识。如用工单位的定性问题,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分配等都未在法律法规中得以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影响我国劳务派遣的规范化发展。因而对劳务派遣立法相关规定进行完善,一方面可以弥补我国劳动立法相关制度设计的漏洞,促进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整体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文综合运用了归纳总结、对比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来论述劳务派遣法的完善。第一部分绪论主要梳理了劳动法学界专家学者对于劳务派遣定义与制度的现状研究。第二部分从劳务派遣的概念和特征入手以充分地认识劳务派遣的内涵,同时回顾了中国劳务派遣的发展过程和形成的历史缘由。第三部分主要从一重劳动关系说、双重劳动关系说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法律关系性质分析,同时对各类学说进行评论以得出本文的观点和结论—重劳动关系共同雇主说。第四部分借鉴各国劳务派遣立法,汲取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立法规制和经验以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第五部分主要通过对劳务派遣立法的归纳,总结现行立法规制对于劳动派遣的完善,从中发现立法的缺陷与不足。第六部分是完善劳务派遣法的思考与建议,提出限定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禁止特定行业劳务派遣;明确用工单位“共同用人单位”性质,合理分配双方权利义务;优化劳务派遣行业准入机制,完善整体过程监管制度;建立行业自我管理准则,推进行业集体协商机制等建议。通过这些立法建议以期使劳务派遣立法能够更加完善,切实有效地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