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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首府城市,公租房建设得到了乌鲁木齐市政府高度重视,截止到2019年底,全市已经建成的公租房超过880万平方米,惠及人口达到21万人,一大批公租房已建成并正在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城镇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随着公租房的大规模建成,住房保障后期管理问题进入集中显现期。研究如何改善公租房社区治理水平、提高居民居住幸福度,对于维护新疆政治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文以乌鲁木齐市天山康居苑、阳光雅润苑、水韵康居苑三个典型公租房社区为调查区域,主要采用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法,从社区治理多元主体角度出发,对社区治理各参与主体进行访谈调研,并对社区治理的直观感受者社区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公租房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公租房物业公司负责人及部分公租房社区居民。累计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有效回收288份。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分析,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已形成纵向涉及从市政府到区、管委会、街道再到社区,横向涉及乌鲁木齐市保障住房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公司两个部门的治理结构。近年来公租房建设得到了政府应有的重视,公租房房屋质量及保障居民生活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但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治理还属于初步探索阶段,发展还不成熟。从治理结构及参与治理主体来看,公租房社区党组织建设尚待完善;公租房社区治理结构不完善,治理主体合力不足;公租房社区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后期治理资金缺乏。从公租房居民对社区治理的满意度分析结果显示,居民对公租房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满意度(9.667%),公租房政策及住房条件满意度(9.379%),社区生活便利性满意度(8.062%),社区教育资源满意度(7.942%),社区医疗条件满意度(7.809%),五个方面满意度较低,反映出公租房社区周边资源配置水平偏低。
针对研究发现的问题,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技术支撑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模式,本文提出相应改善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治理的对策:一是完善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党组织建设;二是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建立多元共治社区治理新格局;三是完善公租房监督处罚机制,拓展公租房社区资金来源渠道;四是提升社区科教卫生等资源配置水平。
本文以乌鲁木齐市天山康居苑、阳光雅润苑、水韵康居苑三个典型公租房社区为调查区域,主要采用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法,从社区治理多元主体角度出发,对社区治理各参与主体进行访谈调研,并对社区治理的直观感受者社区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公租房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公租房物业公司负责人及部分公租房社区居民。累计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有效回收288份。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分析,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已形成纵向涉及从市政府到区、管委会、街道再到社区,横向涉及乌鲁木齐市保障住房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公司两个部门的治理结构。近年来公租房建设得到了政府应有的重视,公租房房屋质量及保障居民生活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但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治理还属于初步探索阶段,发展还不成熟。从治理结构及参与治理主体来看,公租房社区党组织建设尚待完善;公租房社区治理结构不完善,治理主体合力不足;公租房社区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后期治理资金缺乏。从公租房居民对社区治理的满意度分析结果显示,居民对公租房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满意度(9.667%),公租房政策及住房条件满意度(9.379%),社区生活便利性满意度(8.062%),社区教育资源满意度(7.942%),社区医疗条件满意度(7.809%),五个方面满意度较低,反映出公租房社区周边资源配置水平偏低。
针对研究发现的问题,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技术支撑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模式,本文提出相应改善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治理的对策:一是完善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社区党组织建设;二是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建立多元共治社区治理新格局;三是完善公租房监督处罚机制,拓展公租房社区资金来源渠道;四是提升社区科教卫生等资源配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