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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单方面提起了强制仲裁,随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在2016年7月12日发布了中菲南海仲裁案的裁决书。在长达五百多页的仲裁裁决书中,仲裁庭就菲律宾提出的15项诉求逐一进行了裁决,裁决否定了九段线以及中国对南海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仲裁庭认可了菲律宾对黄岩岛及其他8个岛礁的海洋权利,同时指出中国在南海进行填海造岛的行为是违法的;最后,仲裁庭裁定中国在南海所开展的活动对海洋环境具有破坏性,认为这些活动干涉了菲律宾的传统捕鱼业。尽管中国外交部一再重申仲裁庭对南海仲裁案缺乏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参与和不承认”,但仲裁庭仍进行了强制仲裁并就诸多海域划界等实质上涉及领土主权的问题作出了裁决。关于南海问题,无论从政治角度还是法学角度研究的文献都有很多,而本文将针对这次南海仲裁案的裁决书内容进行分析。通过结合菲律宾向仲裁庭上交的众多文件资料以及一直以来中国对南海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事实,对该案的仲裁庭组成程序及仲裁裁决的实体内容进行分析、论述,最终得出该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的结论,并由此总结出中国在应对南海问题上该采取的措施。本文根据仲裁裁决对菲方所提诉求的划分,将文章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关于南海仲裁案的背景梳理及中菲双方的立场简述。第二章是对仲裁庭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进行分析。第三章则重点对仲裁裁决中涉及的实质问题进行论述,其中包括九段线的法律性质问题;历史性所有权和历史性权利的比较;仲裁案所涉岛礁的地位及其海洋权利问题;中国在南海活动的合法性问题。第四章是总结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应对措施,以及南海仲裁案对处理中国其他海洋争端的借鉴意义。最后一章为全文总结。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中国和菲律宾的立场对仲裁案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大量以往的国际海事案例对裁决的非法性、无效性加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