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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是一种既具有经济价值又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极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中国乃至世界最为稀缺的资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21世纪的中国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如何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已成为我国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从美、澳等国家目前的研究成果和改革趋势来看,都将政府和市场的结合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即在国家水资源所有权下,允许水资源使用权的合法交易。 本文从水权交易的含义入手,提出了狭义的水权是指在国家水资源所有权下对水资源的一种使用权。通过利用自由市场环境主义这种环境管理新思路,提出了在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家应该允许并鼓励这种水权进行交易。文章的第二部分对我国水权交易的现状及发展缓慢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同时分析了我国适时开展水权交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文章的第三部分探讨了水权交易的前提基础—水权的初始界定,在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水权交易方面理论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水权初始界定的理论依据及法律程序。文章的最后部分通过参照排污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我国水权交易的主体、客体、交易方式、具体规则以及保障机构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