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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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针对粮食安全战略的贯彻实施进行了重要部署,“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对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同时作为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受到国家和地方的重视,政府出台了多项规范文件支持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发展。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分类补偿制度,精准聚焦,完善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粮食安全与生态文明的背景下,作为连接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粮食安全的重要纽带,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通过梳理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的规范和实践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就完善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提出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是绪论。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其次对国内外学者关于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最后就研究方法和创新点进行说明。第二章是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概述。在相关概念界定部分,对“生态保护补偿”、“耕地保护”和“耕地生态保护补偿”这三个重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区分。在理论基础部分,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生态外部性理论进行了阐述分析。第三章是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现状检视。主要分析了我国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在法律规范和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规范基础方面,目前我国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的依据多为政策性文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在实践中,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标准不科学,补偿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实践工作的开展。第四章是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之策。包括完善相关立法;在农地“三权分置”地权结构下,明确界定补偿主体;充分考虑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耕地经营者保护和恢复耕地生态所投入的成本和损失的发展机会,设立既科学又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建立补偿示范区、发展绿色信贷,强化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市场联动机制;建立专门监管机构、健全绩效考评,完善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监管机制。第五章结语是对本文研究的总结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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