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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际环境动荡变化,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突发性事件对社会影响的综合性和复杂性也愈加显著,城市突发事件和致灾风险因素不断增长,对城市政府危机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而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可看作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如何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这不仅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摆在学术界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需要抓紧研究,不断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
近年来,南宁市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果。2002年南宁市率先建立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实现了“统一接警、资源共享、统一处警、快速反应、联合行动”,在应急联动服务领域中打造了著名的“南宁模式”。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建立,为我国城市公共应急体系的发展进行了一次成功实践,并在应急联动建设过程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为其他城市应急联动的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然而随着2007年11月1日起《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正式施行,如何使得应急管理在法律的框架下更好地对危难的群众实施快速、有效的救助,树立全新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科学、完善、高效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和预警机制及各项制度措施。本文在全面地分析南宁市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探索加强我市应急管理的框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有效途径,极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