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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体制是国家组织和领导交通运输活动的一种职能模式。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年来,广东省作为我困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率先在全国推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较早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成为全国市场化程度最高、市场体系最完备的地区;依托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和要素重组的历史机遇,率先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成为我国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带动广东省由落后的农业大省转变为我国位列第一的经济大省,经济总量先后超过亚洲“四小龙”的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流、物流频繁,使广东省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大省,公路、水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以及物流等运输量一直居全国前列,单一运输方式的组织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尤其是当前我国加入WTO后与国际交往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小交通”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交通行业管理职能仍然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如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责不清,各种运输方式管理机构设置过多,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等等。
本文拟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分析广东省交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通体制改革经验,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交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广东省大交通管理体制,促进广东省建立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