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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恩施土司城表演队为研究对象,运用田野调查法、文献法、访问法、参与观察法等研究方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相关理论为依据,对民间艺术团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关系进行研究。土司城表演队成立于2006年初,是一支自发式的民间艺术团体,其主要工作是在恩施土司城景区表演恩施地区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近10年的发展,土司城表演队由最初的6人增加到现在的30人,表演的节目类型由单一的山民歌演唱发展到民歌对唱、舞蹈、吹打乐等多样化的完整节目。土司城表演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培养演员,让演员了解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使其自觉学习掌握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二是通过对民间艺人进行扶持,保障其生存、生活条件,为民间艺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搭建平台;三是通过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发掘,使其得以保存和发展;四是通过对现有的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进行了提升,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和传承。通过长期调查发现,土司城表演队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不足节目更新慢、人员流动性大优秀人才难留等内部问题;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演与观众欣赏需求不同步、表演形式与景区环境融合度不够等外部矛盾;三是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的表演失真、失实等传承异化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民间艺术团自身生存、发展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一是民间艺术团体要通过提高自身节目演出质量、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增加演出收入等方式解决团体自身生存问题;二是国家要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民间艺术团体支持,为民间艺术团体生存、发展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三是表演队要厘清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升和异化的关系,更好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