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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对陕甘宁边区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资料整理、研究范围及研究重点都主要集中在抗日战争时期,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其中不少都涉及到陕甘宁边区法制建设。在陕甘宁边区法制研究中也涌现出了一批代表人物。具体到本文的研究,相关论文、教材和专著不少,都从正面角度对陕甘宁边区法律制度进行归纳与考察,通过阶级分析的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定性。在研究思路上,始终将陕甘宁边区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在一起来考察,将原本零散的史料系统化、清晰化,为进一步深化陕甘宁边区法制研究奠定了基础。不过,囿于篇幅字数所限或研究视角的选择,许多论文都难以或没有对陕甘宁边区部门法制创新展开论述并进行系统研究。教材和专著方面研究的重复性比较大,研究角度基本上是单向度的,研究过多强调法律同政治间的关系,大都没有提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的理论根源,也没有将当时陕甘宁边区的法律制度置于国民党法律制度这一大背景下去考察和分析,进行有深度的比较,更缺乏从整体上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背景下的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进行专门研究。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其研究成果多以纪实的手法描述陕甘宁边区革命的发展历程以及陕甘宁边区领导人的革命生涯与历史贡献。其中不乏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描述,但都非常零散,没有形成系统、整体的论述,只对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迄今为止,史学界及理论界尚无一本对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进行专门论述的专著问世,相关文章研究也较为分散,难以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对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总体发展情况缺乏一个具体详细的说明。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研究滞后,影响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制实践经验的及时总结,对其进行系统梳理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这也是本文选题的缘起。本文通过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突出研究的“本土性”、“实证性”、“部门法”和“整体性”特色,从“理论溯源—制度考察—现实启示”的逻辑进路,对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进行系统的梳理,以期对当今法治建设有所启示。本文共分八章:第一章“绪论”。本章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的主要内容,相关概念的说明,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重点在于对研究现状的阐述,以此表明对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研究还有待于全面和深入的展开。第二章“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理论溯源”。本章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入手,对马克思主义的宪政观及其部门法律观进行考察和分析,认为它们是陕甘宁边区宪政及部门法制建设和创新的理论渊源。然后具体介绍了苏俄法制思想、中央苏区法制思想和国民党法制思想,认为在陕甘宁边区,无论是对苏俄法制思想、国民党法制思想还是中央苏区法制思想都或兼有吸收和改造,其法律制度是在打碎旧的传统的基础上创建的崭新的制度,它们是陕甘宁边区法制建设和创新的理论来源。第三章“陕甘宁边区宪政法制及创新”。本章从民主制宪理念之构建入手对边区宪政法制及创新进行考察,认为边区对宪政内涵进行了科学定位,提出了符合边区实际的新的宪政理念,即当时情况下的宪政应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为此,边区独创了民主政治制度——参议会制和“三三制”政权形式。同时,建立了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制并创造了许多新的符合边区实际的选举方式。第四章“陕甘宁边区刑事法制及创新”。本章以边区惩治与宽大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法制理念与实践为视角,考察和分析了边区创造性地废止无期徒刑,创设强制教育和苦役的“轻刑”思想以及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念基础上所形成的人人平等和区别对待的原则。第五章“陕甘宁边区土地立法及创新”。本章对边区土地政策及基本原则的演进及新变化进行考察和分析,从边区土地立法的内容入手,探讨了进入抗日战争时期,为适应新形势,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方针,边区及时调整土地政策,废除苏区土地政策及法令,承认富农和富农经济的存在以及将土地革命时期实行的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变为减租减息的政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对边区有关土地所有权、减租减息、交租交息、保障佃权、对地主土地的和平征购等规定,得出边区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土地立法思想及创新实践是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最终胜利的决定因素之一。第六章“陕甘宁边区诉讼法制及创新”。本章从边区便民利民的诉讼指导思想,保障人权的诉讼原则,实行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人民司法的诉讼制度,对国民政府诉讼法律制度的援用等方面去考察分析边区诉讼法制及创新。认为边区在继承、接受和吸收马克思主义诉讼法律思想、苏俄法制思想和国民党统治区进步法律的可取之处的基础上,经过长期司法实践,形成了许多特有的诉讼法律制度和原则。这些制度和原则以及所体现出来的和谐公正的司法理念,为准确及时地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维护边区的安定团结,巩固和发展边区民主政权,保障边区民主制度与各阶层人民的根本权利和利益,最大限度地便利群众参与诉讼活动奠定了基础。第七章“陕甘宁边区婚姻家庭立法及创新”。本章从婚姻家庭立法的本旨出发,通过对婚姻家庭立法的新变化来考察和分析变革与稳定协调下的边区婚姻家庭立法及创新。认为边区基于马克思主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思想,在继承苏区婚姻法的优良传统,兼顾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考虑战时政权稳定与减轻前线战士后顾之忧的基础上所创建的具有边区特色和符合边区实际的婚姻法律制度和原则,对于摧毁封建婚姻制度、解放广大边区妇女、发展边区生产、支援前方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新中国婚姻法的制定积累了宝贵经验。第八章“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的现实启示”。本章认为陕甘宁边区所形成的许多切合实际的独特的法制思想、法律制度、指导原则和方针政策,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下的法制创新实践和在创新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升华。论证了民主政治对法制建设及创新的基础作用以及边区法制创新对构建现代民主和谐社会,对“一国两制”下的法制协调,对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二者关系的厘清等的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