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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债务制度是夫妻财产制度的一部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和夫妻双方的约定,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的认定、举证、清偿等。夫妻离婚的债务问题,不仅涉及相关法律的统一和协调,也涉及婚姻当事人的权益与第三人利益的矛盾和协调。新形势下,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具有内容新、数额大的特点,现行的立法又尚未设立一套具体的、系统的、全面的离婚夫妻债务制度,致使当事人利用法律漏洞,规避法律的情况增多,因此,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遇到了太多的争议及思考,这些问题急待解决,其处理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本文正是以这种需要为出发点,从离婚当事人之债务的性质界定、举证证明和清偿责任三个大的方面抓住主要问题来论证的,每个大方面都通过一两个案例引出问题,对相关的、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同时也指出这些问题中存在的不足,并就这些问题的完善做一些初步探讨,提出一些解决现实问题的具体办法,进而通过解决典型案例来指出法律途径。文章除引言和结语以外,正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离婚时当事人债务的界定问题。首先,通过一个离婚时的常见案例来描述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形态,阐明界定和处理好夫妻共同债务和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共同债务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界定和处理,包括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的界定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域外和域内法律进行评析,进而总结出如何利用现行法律来解决现实问题。第二部分是关于离婚当事人债务的举证责任负担问题。首先,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阐述离婚当事人债务的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虚构的债务或恶意的举债;二是逃避债务的情况;然后,详细剖析了夫妻一方举债的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总结出如何通过举证责任的分配来防止这两种现象的发生,以及平衡当事人的利益的方法。第三部分是离婚当事人债务如何清偿问题的阐述。首先,通过两个真实案例引出对离婚债务清偿问题现状的思考;其次,通过对现今国外和国内相关法律的评析,提出对于离婚债务清偿问题的建议;之后,完整的阐述笔者的观点及指出如何妥善的解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