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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社会已从过去的公法、私法二元法律结构发展为公法、私法、社会法三足鼎立的三元法律结构。社会法是一个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开放式的法律体系。从古今中外各国劳动法立法的完善、劳动法属性的演进和劳动法理念的更新过程中,可以发现: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最终定位为寻求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发展;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兼具“公”、“私”属性;劳动合同体现出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完美结合;劳动争议解决的手段也是“公”、“私”并用;劳动保障监察更是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目标。因而,劳动法具有社会法的属性,是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