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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城市更新与旧城改造的背景下,城市房屋动拆迁现象蔓延至城市各处。老城棚户区居民的动拆迁及后续安置问题更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在正在进行拆迁的老城社区,笔者发现有不少自主“返迁”的动迁居民。面对制度安排,他们没有持续选择动迁至郊区或以其它形式离开,而是在原有的居住社区中重建自己的日常生活。区别于制度内的回迁现象,原有的社区并没有提供回迁安置房,返迁居民的行为属于自发选择。他们或者动迁至郊区一段时间后自发返迁,或者未曾想过迁至别处而是在i拆迁社区周围寻找其它房源继续生活。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住房市场化和私有化运动,动拆迁与郊区安置制度无疑使城市区域面积不断扩大、中心城区面貌得以改善,但是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城市居住圈层渐趋分明。在既已形成的城市居住分异趋势下,作为动拆迁对象的旧城居民,能否通过市场的方式或者市场与家庭策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居住区位的自主选择,以及如何通过市场手段或家庭策略抵制空间排斥,从而参与原社区的空间重构,这或许是本研究所要关注和分析的一个主要问题。通过对上海市闸北区的老城N社区、嘉定区F安置社区的田野调查和个案访谈,笔者首先描述出N社区的返迁现状与自主返迁居民参与原社区的空间重构的过程,发现自主返迁者中购房者的返迁半径和购房成本逐年增大,而租房者分布在待拆地块的低端住房中。既而对建国以来的回搬制度严革进行梳理:从建国初期的原地修缮、就近安置,到转型期的以原地回搬为主,再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鼓励回搬政策和后期市场因素的放宽,发现“回搬’一直是制度默许的安置方式;然而随着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动迁者层而回迁的可能性逐渐丧失。笔者在第三章分析N社区动迁居民自主返迁的动因,得出以下结论:住房空间排斥和居住分异现状是动迁居民“自主返迁”的结构性背景;动迁居民对原社区的诉求包括:社区认同感、职业与谋生的需求、社会支持需要、社区资源与设施条件、子辈发展需求等;在动迁居民的个体心理层而,基于以下原因:对安置基地标签化的刻板印象、安置基地日益外缘化所导致的居民心理适应困难、被排斥感和孤独感等。同时大多数在F安置社区居住的动迁居民处于“想回但没有能力回到原社区”的状态。本文的第四章厘清了N社区动迁居民自主返迁的逻辑,有以下两点发现:一是动迁之前规模小的家庭通常通过市场途径实现自主返迁,其具体方法包括:租出郊区安置房,在原社区租房或购买小型房;卖掉郊区安置房,在原社区以大换小;选择货币补偿,在原社区边缘购买二手商品房;选择货币补偿,租房逗留在原社区。其次,大多数动迁之前规模较大家庭以家庭策略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自主返迁”,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帮助子女一同实现返迁原社区的老年人和经家庭协商留在原社区的年轻人。此外,原社区住宅区块的多样性和出租房源的存在、既有的社会关系网络与市场化的住房运营机制和机遇都是自主返迁行为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最后文章肯定了自主返迁的现实意义:它是个体行动力参与社区空间重构的能动性体现,同时也是从个体层面抑制居住分异趋势的一种尝试。之后,笔者继续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住房市场化下的拆迁安置制度与动迁居民的择居自由度进行探讨,引入了L市电力大厦地块原地房屋产权调换人性化安置制度案例,旨在为居民享有更大择居自由度的制度设计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