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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的目的是落实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担当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色。实践中,由于诚信意识匮乏、司法权威没有形成、地方、部门保护盛行等原因,我国目前的民事执行面临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动、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等诸多难题。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执行难”问题在民事司法实践中日益突出,并逐渐演变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决策层的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1999年,中共中央11号文件转发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尚方宝剑,2004年,中共中央政法委下发《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开辟道路、指明方向。执行难的形成缘于人民法院内外部多种因素的结合。解决执行难问题也是一项多方位的、系统的工程,必须对症下药、形成合力。本文旨在从实践的角度分析执行难,并提出破解执行难的策略。全文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执行难现状之分析。该部分分析了执行难的现状、形成的原因以及执行难的危害。第二部分为执行权之分析。该部分对执行权力的性质、分类以及执行权力的归属进行了分析。第三至五部分为破解执行难之策略。其中,第三部分为破解执行难策略之:执行体制改革。笔者分析了我国执行体制历史沿革与弊端、各国执行体制基本情况,提出构建我国新的执行管理体制。第四部分为破解执行难策略之:执行若干程序检讨完善。笔者对执行程序重要性进行了思考分析,并且对目前的执行收案制度、执行管辖制度、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制度、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制度进行分析、检讨、完善。第五部分为破解执行难策略之:执行威慑机制之建立。笔者分析了现行执行措施的缺陷、提出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概念、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现实意义、法律依据以及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