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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是市场经济运行下的必然产物,对劳动者而言,失业是最大的风险,而就业则是最好的保障。如果失业率过高,不仅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更会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甚至危及社会安定。因此,继法国1905年首先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之后,世界各国也纷纷建立失业保险来应对失业危机,历经百年的发展,失业保险现已成为各国政府应对失业危机所采取的最普遍且最有效的方式。失业保险制度运行至今,由于社会环境发生改变,制度弊端开始显露,于是各国开始逐渐把注意力从消极保障生活转向积极促进就业。目前已经有很多发达国家采取了相关改革措施,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是纵观全球,尤其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失业保险制度依然过于注重失业后的救助和补偿,而忽视了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而在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经历了从初创到改进再到不断完善的演变过程,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但不能忽视的是,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同样面临着“重保障、轻就业”的问题,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得到了较好发挥,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功能却明显缺失。在制度建立之初,受失业人口数量庞大和失业保险基金薄弱的限制,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无法有效发挥,可是时至今日,我国失业人口总数基本趋于稳定、失业保险基金迅速增加并存在大量结余,促进就业功能发挥的条件已经具备。所以,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人口膨胀的今天,如何抓住时机进行改革,发挥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成为政府和人们共同关注的一大民生问题。为此,本文选取失业保险制度作为切入点,沿着“理论分析—实证研究—问题分析—经验借鉴—政策建议”的思路,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通过引入收入—闲暇模型和DMP模型,对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进行了相关理论分析,分析显示失业保险的领取资格、保障水平的高低、领取期限的长短等因素都会对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产生影响;其次,运用我国2002—2013年失业保险和就业相关的数据,一方面,建立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进行了综合评价,另一方面,对三大经济地带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进行了纵向和横向比较,研究发现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在不断增强,但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率却一直没有提高,并且地区差异显著,此外,各地区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实施情况也有待改善;再次,在借鉴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改革措施基础之上,分析了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未能有效促进就业的原因,包括覆盖率和受益率低、缴费机制不完善、支出模式不合理以及职业培训和介绍体制运行不善等等;最后,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何完善我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