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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是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协助人民警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各项职能的辅助力量。辅警在海洋法系国家普遍存在并建立了科学系统的辅警管理模式。“似警非警”的辅警队伍存在于我国各地,其有弥补警力不足、节约行政成本、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在当前亦能够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给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带来的压力。但辅警队伍存在的管理模式不健全、福利待遇不高、整体素质不高、违法违纪频出等方面的问题,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削弱公安机关的权威,不利于公安各项工作的开展。本文主要是针对惠城辅警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建立和完善适合惠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辅警管理模式进行的分析和研究。导论部分依次对辅警管理模式研究的背景、意义、思路、方法、内容等进行介绍,对辅警管理模式的现状形成一个初步的了解;第二部分作者意图通过对辅警管理模式的演变及发挥的作用进行介绍,说明发展现代辅警管理模式的历史必然性;第三章通过以惠州市惠城区辅警队伍,具体以治安巡逻队和惠城区马庄派出所辅警队伍为例,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对辅警管理模式的现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第四章作者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辅警管理模式的介绍和经验借鉴,从中获得健全和完善辅警管理模式的启示;第五章给出了适应当前惠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所需要的辅警管理模式,主要是从健全法律制度、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辅警职权和完善保障制度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并提出把握公安机关“四项建设”的契机完善辅警管理模式并保障落实;然后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的角度来优化辅警管理模式进行初步思考,思考的重心放在了将辅警队伍和非警务工作纳入各级社会综合治理组织方面,发挥综治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作用,改变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单打独斗的局面。公安机关则通过对警力进行科学配置,以更加高效的完成各项警务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能,为实现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