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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是就管理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讲的,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引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范围内,通过法律规定程序,按照公民意愿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而且担负着服务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包括:民主法制、权威、互动、高效、有限。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包括合法性、法制性、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参与性、稳定性、廉洁性、公正性等要求。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是中国政府借鉴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也就是“新公共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国情提出来的。2004年中国政府首次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全国各级政府在中央领导下积极实践,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政府机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服务型政府形象逐步确立;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政府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政府公共部门服务承诺制度的推行,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政府政务公开的全面推行,使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等等。但是,取得成绩的同时,一些问题也涌现出来,比如政府服务体制需要调适;政府服务制度需要健全;政府服务技术操作有需要调高;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不完善引发市场混乱和社会失序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本文将会就几条主要原因进行阐述。 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既要借鉴西方经验,又不能完全照搬,必须将西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规律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找到符合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切实路径。“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阳光管理”为基础,以“阳光服务”为手段,以“阳光维权”为保障,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人口计生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救济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新载体。“阳光计生行动”在解决服务型政府构建问题方面做出了很好的探索。 “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做法主要遵循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注重加强领导,搞好结合;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建立保障和运行体系等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在服务型政府构建方面产生的问题,成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典范。 鉴于“阳光计生行动”的成功启示,笔者认为,中国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应当遵循以下几点:坚持政务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前提;坚持群众路线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推动力量;坚持利益导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条件;坚持明确标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