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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维护海洋正常生产秩序,我国于1999年正式成立了中国海监总队,隶属于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中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近年来,随着周边海域纠纷事件的频繁发生,我国加强了在海洋执法监管方面的力度,既是为了保护我国海洋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查处违法用海和海洋走私等违法案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海洋执法在我国当前的海洋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当前的海洋环境下,国家也在加大海监执法方面的投入力度,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较好的保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本文以东莞市为例,对海监执法工作现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东莞市海域辽阔,有着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因而在海监执法中,也是重点区域之一。如何加强海监执法,保障和维护海洋权益,关系到了东莞市海洋资源开发的正常进行,对于维护东莞市海洋生产秩序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东莞海监支队隶属于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在当前东莞市海监执法中承担了主要工作职能,应当看到,虽然当前东莞市的海监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东莞海监执法力量成立的时间较短,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东莞市海监执法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诸多不利影响。在本文研究中,首先阐述了海监执法的相关概念、特点以及理论,然后对东莞市海监执法工作现状情况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国内外在海监执法工作方面的一些经验,通过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东莞市海监执法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促进东莞市海监执法工作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